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村局,秦皇岛、沧州市海洋和渔业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
2021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底通过冀财农〔2020〕154号文件提前拨付各市市本级,根据省政府第96次党组会议精神,研究提出了省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意见,已通过冀财农〔2021〕56号文件重新调整下达。为更好指导项目实施,确保政策有效落实,特制定《2021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
各市要牵头制定全市的总体实施方案,县(市、区)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批复后,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统一汇总作为市级方案附件,于2021年7月25日前正式行文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一式三份)。各具体项目方案编制要求详见各具体实施方案。
联系人:曹世茹,联系电话:0311-86256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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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8号
附件:2021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29日
2021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
为更好指导省级农业产业项目实施,确保政策有效落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对标对表中央和我省对“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确保粮食安全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前提下,一体化推进建设“四个农业”重点领域,以打造“12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00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一批高端精品”为抓手,有效强化资金统筹整合,深化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力促进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安排重点突出四个思路:一是聚焦“四个农业”,集中财力办大事。以“四个农业”为统领,强化资金统筹,集中财力支持优势产业中的重点领域、重大技术和关键环节,确保资金投向精准、安排使用高效、投入方式科学,持续增强现代农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二是改革资金使用方式,明确政府与市场边界。落实“大专项+任务清单”财政支农管理方式改革,以重大项目为载体,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重点支持涉及公共服务、科技、实验、示范等公益环节,同时撬动金融、社会资本投入,激发经营主体积极性。三是突出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绩效考核应用。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以资金使用效益为导向,主要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后补助方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开展事中、事后跟踪问效,探索考核结果应用机制,逐步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绩效管理体系。四是坚持巩固脱贫成果,保持政策总体稳定。资金安排继续向脱贫地区和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特”,增加农民收入、巩固脱贫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