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对农民直接补贴,以及支持农业绿色发展与技术服务、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经营方式创新等方面工作。
一、稳定实施直接补贴政策
(一)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照“总体稳定、审慎探索、精准有效”的原则,认真执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规定。同时,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要求,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加大耕地使用情况的核实力度,做到享受补贴农民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切实推动“藏粮于地”战略部署,遏制耕地“非农化”。加快消化补贴结转资金,以前年度结转资金要与当年预算资金统筹使用。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推进农户基础身份信息、土地确权数据等信息共享,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提升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补贴资金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监管,严防“跑冒滴漏”,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的部署要求,创新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持续提升政策实施的精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一是突出稳产保供和自主创新。优先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以及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和数字化发展所需机具的补贴需要。深化北斗系统在农业系统中的推广应用,将烘干、标准化猪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成套设施装备纳入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二是科学测算确定补贴额。将粮食生产薄弱环节、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急需的机具以及高端、复式、智能农机产品的补贴额测算比例提高至35%。降低轮式拖拉机等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以及技术相对落后的补贴机具品目或档次补贴额,确保到2023年将其补贴额测算比例降低至15%及以下,并将部分低价值机具退出补贴范围。三是着力提升服务效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面推行限时办理,将补贴申请受理与核验、补贴资金兑付的工作时限分别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充分利用二维码和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快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四是坚持从严管理。健全市际联动处理和部门联合处理机制,对骗套补贴资金的产销企业实行罚款处理,有效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秩序和补贴资金安全。
二、持续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一)推进实施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以巩固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为目标,2021年在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等5个产粮大县的粮食生产功能区,整建制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聚焦玉米这一粮食作物,每个区市建设面积不低于20万亩,其中:攻关区不低于1万亩,示范区不低于5万亩,辐射区不低于14万亩,要求地块基础条件较好、相对集中连片。通过示范推广区域化、标准化的绿色高质高效可持续技术模式,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动生产方式变革、单产水平提升。
(二)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以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为目标,在全市适宜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促进耕地质量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深度一般要求达到25厘米以上,每亩作业补助原则上不超过30元。鼓励各区(市)财政增加投入,适当提高地方补助标准和扩大作业面积。充分利用信息化监测手段保证深松作业质量,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三)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支持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全年建成集示范展示、指导培训、科普教育等多功能一体化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12个以上,培育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1010户,培训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人员280人,重点围绕稳粮增产、地力提升、土壤改良等需求,遴选30项先进适用技术模式推广应用。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中国农技推广APP覆盖面和使用率,任务区(市)85%以上农技人员应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开展在线指导和服务效果展示。支持平度市、莱西市、胶州市三个生猪大县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通过任务开展,构建“专家+农技人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链式推广服务模式,实现主推技术精准进村入户到田;遴选推介一批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探索建设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对年度任务基本信息、实施情况、取得成效等实行线上“全覆盖”动态考评。
三、发展壮大乡村产业
(一)开展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支持胶州市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畜禽遗传保种场开展遗传资源保护,扶持资金重点用于维护完善仪器设施设备、纯繁饲养扩群、提纯复壮选育提高、建立完善系谱档案资料等,确保存栏里岔黑猪核心群母猪数量230头以上,种公猪数量增加到20头以上,三代内没有血缘关系的家系数不少于8个。
(二)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与发展。支持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实施2021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进一步提升地理标志农产品“海青茶”和“少山红杏”的综合生产能力,提升产品质量控制和特色品质,推动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加强传统农耕文化挖掘,强化产品标识和追溯管理,有效推进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身份标识化、全程数字化水平,叫响区域特色品牌,打造地理标志农产品引领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样板,带动农户持续增收,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四、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聚焦鲜活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问题,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在实施区域上,面向平度市、莱西市、胶州市、即墨区、西海岸新区,并向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倾斜。在建设内容上,重点支持建设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具体由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确定类型和建设规模。在实施主体上,申报主体限定为区、市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和区、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及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年内未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无不良信用记录。在补助标准上,采取限定补贴比例上限和限定补贴额度上限“双限”标准,即补贴比例上限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单个主体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在操作方式上,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公开申报,实行项目申报、项目实施结束经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补助。具体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二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
支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联合社)和示范家庭农场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技术,建设清选包装、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提升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生产能力,优先支持种粮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建设粮食烘干设施。鼓励莱西市、胶州市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支持辖区内农民合作社开展社企对接,增强市场营销和品牌培育能力。支持各区(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行业协会或联盟、专业机构、专业人才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联合社)和示范家庭农场提供产业发展、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服务,优先支持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和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鼓励有条件区(市)依托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形成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莱西市开展奶农合作社升级改造,支持建设生态发酵床,改造奶牛养殖设施,推进奶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等。
(二)加快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专业户和服务类企业面向小农户开展社会化服务,重点解决小农户在粮油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中关键和薄弱环节的机械化、专业化服务需求。积极探索推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向果菜茶等经济作物拓展,从产中作业环节向产前、产后各环节配套服务延伸。坚持市场化手段,通过以奖代补、作业补贴等多种形式,支持各类服务主体集中连片开展统防统治、代耕代种代收等机械化、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优先支持安装使用机械作业监测传感器和北斗终端的服务主体。鼓励实施过程中同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等项目相衔接,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投入品、技术、装备导入小农户,系统性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全面提升土地托管收益。莱西市要利用中央扶持资金,在托管模式上进行探索,至少打造一个集良种、良法和先进装备于一体,贯穿农业生产全程的社会化服务示范区,其他项目区(市)也要积极试点。
(三)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养,打造适应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全年培训3300人,其中,区(市)级培训3100人,市本级培训200人。综合运用课堂教学、实习实践、线上培训、案例观摩、跨区域交流等多种培训形式,优选教师和教材,开展线上线下教学和考核,实现线上与线下培训的学时学分有效衔接。
(四)稳步扩大农业信贷担保规模。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要加快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动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向区(市)延伸,扩大在保贷款余额和在保项目数量,进一步缓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担保费用补助、业务奖补和绩效评价政策,确保财政奖补资金惠及农业贷款主体,也要防止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经营风险向财政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