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发展设施种植机械化纳入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农机化与科技、种植业、种业、农田建设等有关方面密切协作,建立协调机制,加强重大事项的协调配合,组织调动农机试验鉴定、技术推广、安全监理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等系统的力量,合力推进设施种植机械化发展。要积极支持行业学会、协会、创新联盟发挥作用,开展设施种植机械化团体标准制修订、质量监测、信息交流、教育培训和国际合作等方面的工作,服务设施种植机械化发展和设施种植转型升级。
(二)完善扶持政策。制定设施种植基地建设和改造的宜机化标准和工作指引,积极争取财政、金融等部门支持,统筹财政资金、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推进设施大棚宜机化建设、改造。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支持力度,将更多设施种植装备纳入补贴范围,扩展标准化大棚骨架补贴试点范围,积极探索成套设施装备补贴路径。落实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完善设施建设和改造标准。推动金融机构对权属清晰的温室大棚设施装备开展抵押贷款,探索对购买大型设施农业装备贷款进行贴息,推广“大棚贷”“大棚险”等农业信贷保险模式。积极引导各类民间资本投入设施种植机械化发展,加快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推进科技创新。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的作用,围绕设施种植智能化、绿色化关键薄弱环节,开展技术装备研发示范推广。瞄准重大需求,及时提出设施装备技术创新建议,争取科技、财政部门立项支持,推动有关重点研发计划专项加大对设施种植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装备研发支持力度,增强新技术新装备的供给能力。积极支持引导,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设施种植工程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四)强化示范引导。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园、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等平台的作用,开展先进适用设施设备、专用品种、高效生产管理和种苗生产、环境调控、采后处理等技术的示范集成。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设施种植数字农业基地,推广高端智能设施装备。通过项目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调动设施装备企业、种植户、合作社和科研院校、社会团体参与技术推广的积极性,创新体验式、参与式推广方式,提升示范推广效果,加快设施种植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及时总结好典型好经验,加强宣传推广,为加快提升机械化水平、促进设施种植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公共服务。加强设施种植装备及配套技术标准制修订,补齐短板,完善标准体系。加强设施种植装备试验鉴定能力建设,制修订一批试验鉴定大纲,积极开展专项鉴定,支持新设施新机具新技术加快转化推广应用。选取典型地区,开展设施种植机械化发展情况动态监测,加强发展指导。加强设施种植装备使用安全监管,督促指导生产主体安全生产。建设人才队伍,支持建立一批设施种植机械化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推广在线学习平台及手机APP,为人员培训提供有力支撑。
农业农村部
2020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