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相关要求
1.所填报的信息要真实、准确和合规,企业对所填报的信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需出具《2020年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生产企业承诺书》(见附件6)(以下简称承诺书),承诺书需负责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彩色扫描,通过网上投档平台上传。
2.所填报的投档产品技术参数、配置、材质、安装等须与农机推广鉴定报告、检测报告等一致,提供的推广鉴定证书信息要真实、有效(如检测结果中未涉及的投档参数,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说明),若因信息填报错误、资料不全导致产品无法正常投档,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投档企业自行承担。
3.功率和发动机信息填报要求:配套有发动机(含柴油机、汽油机、电动机)的产品,必须填报功率及发动机信息。功率单位为kW,企业仅填写功率数值;牵引式、悬挂式产品不填功率及发动机信息;如配套有多个发动机的产品,功率填报配套的所有发动机功率之和;可以选配多个发动机的产品(以鉴定报告或检测报告为准),功率只填报配套发动机的最小功率。发动机信息填报内容包括:发动机型号、功率、发动机生产厂家和排放标准(电动机不填排放标准)。
4.企业所填报的投档产品销售价格应是上年度销售的最低真实价格,并对照《云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0年调整表》,对补贴比例高于30%的产品,须降低到补贴比例不高于30%的档次投档,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我站。
5.如配置参数、推广鉴定证书及涉及产品归档的其他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在销售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我站。
6.严格执行2015版农业机械分类行业标准,所填报的品目信息要与推广鉴定部门公布的品目归属意见一致。
7.按照“农机购置补贴自主投档平台企业用户推荐步骤”要求使用自主投档平台,如因企业原因造成产品不能投档或被投入错误档次,所造成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仲明
联系电话:0871-63647899
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产品纸质材料邮寄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156号,云南省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大楼10楼,邮政编码:650224。
附件:
1.云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0年调整表 点击下载
2.2020年不需要重新投档的产品品目表(仅针对2019年已投档通过产品) 点击下载
3.农机购置补贴自主投档平台企业用户推荐步骤 点击下载
4.果蔬烘干机使用材料承诺 点击下载
5.云南省2020年植保无人飞机补贴试点产品自主投档申报书 点击下载
6.2020年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生产企业承诺书 点击下载
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