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下半年农机化重点工作
金秋十月,在举国上下欢庆建国七十周年之际,秋季农业生产也将进入高潮期,抓好农机安全生产、机械化收获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为祖国七十周年华诞增光添彩,是我们肩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地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黑龙江做出的“要用现代物质装备武装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提升农业,强化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健全农业社会化体系,提高农业良种化、机械化、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平”重要指示,以秋季农机安全生产、机械化收获和秸秆综合利用为重点,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担当意识,全面完成农机化生产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对农机合作社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巩固农机合作社整改成果,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的辐射带动作用。
一是扎实推进农机合作社规范发展。各地要全面落实已经下发的《黑龙江省现代农机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黑龙江省现代农机合作社农机装备报废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现代农机合作社农机装备置换暂行办法》,不断完善农机合作社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对去年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的合作社,要跟踪反馈情况抓紧处理,没有整改到位的合作社要继续整改规范。对已整改到位的合作社,要指导农机合作社规范运行,促进农机合作社健康发展。
二是推广一批农机合作社典型发展经验。各地要注重发现和总结合作社的经验做法,按照“树典型、推模式、可复制”的原则,指导农机合作社规范发展。积极学习借鉴双城的铧镒、逊克的丰禾、孙吴的哈屯、克山的新兴、龙江的超越、青冈的沃土丰达等一批农机合作社的发展模式。认真总结广大农民群众在农业生产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充分发挥他们的首创精神,深入发掘农机合作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典型,引导他们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开展全方位服务,扩大土地托管、代耕作业面积,提高农机合作社自身发展能力,促进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健康发展。
三是鼓励各地组建各类农机合作社。各地应充分利用有利政策,享受购机补贴对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的同时,将省级相关补贴政策向新组建的农机合作社倾斜。要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的规模优势和组织优势,重点支持牵头组建整村推进的农机合作社。要根据广大农民和农村生产的实际需要,积极支持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生产企业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基层农业农村系统干部及专家与农机合作社建立长期联系,主动开展服务并跟踪研究,不断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
四是加大按时偿还银行贷款的督办力度。省审计厅正在定期督办欠款回收工作,各地要继续督促农机合作社按还款计划,组织清偿拖欠财政代偿贷款,做好合作社前期欠款和后期缴款的有关工作。拖欠县级财政贷款的,如有县级政府以奖励、补贴等形式出台减免政策的,需要将有关文件上报市(地)和省里;拖欠省级财政代偿贷款的,按还款计划清偿,按期完成还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