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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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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国各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可在农机360网补贴查询系统 点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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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财政局:
  现将《内蒙古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农机、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配合,严格规范操作,强化政策宣传,推进信息公开,狠抓监督管理,严惩违规行为,确保政策成效。对政策落实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

  附件:内蒙古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点击下载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18年4月25日


内蒙古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机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基本要求,坚持突出补贴重点,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机化技术,为农牧业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坚持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促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农机作业质量;保持政策持续和稳定,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1大类22小类49个品目(详见附件1)。自治区财政资金对牧区牧民购置畜牧业机械实行累加补贴和单独补贴,单独补贴的畜牧业机械未列入中央财政资金补贴范围的自治区特需产品,仅限自治区选型产品和装载机、风光互补设备。补贴范围内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并优先补贴农牧业生产特别是全程机械化生产所需大型、高科技产品,以及支持农牧业绿色发展的机械产品,包括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机械产品。
  补贴机具是当年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一是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二是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三是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久性铭牌
  2018年自治区启动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具体办法另发。
  三、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为自治区境内从事农牧业生产的个人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畜牧业机械补贴仅限牧民和牧民生产经营组织,牧民和牧民生产经营组织界定以持有草场承包经营证件为依据。补贴对象不包括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即国家公务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工、事业单位职工(含聘用制职工)不在补贴对象之列。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含牧民生产经营组织,下同)是指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台数。一户购机者年度内享受补贴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台套,即1台拖拉机或1台自走式机械和3台作业机具。其中补贴的微耕机数量不超过1台;补贴的指针式喷灌机械数量不超过2套(每套以中心支轴或机车〔头〕为一个计数单元,每套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中心支轴或机车〔头〕不得单独补贴);一个生鲜乳收购站年度内享受补贴的大型挤奶机数量不超过1台。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补贴机械可不受补贴台数限制,经旗县农机主管部门研究,书面报备旗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存档。
  (三)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具体见我区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附件2)。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牧民及牧民生产经营组织购置畜牧业机械在中央财政资金定额补贴基础上,自治区财政资金累加补贴20%;自治区财政资金单独补贴的,按照不高于上年平均销售价30%测算,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实行末台补贴的,即结余资金不足补贴一台,可低于规定补贴标准单补一台;也可以对末台进行累加补贴,但总补贴比例不得超过50%。
  补贴额的调整工作一般按年度进行。继续施行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定额+比例”模式,防止个别产品补贴额过高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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