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核查内容
主要核查农机补贴农机补贴查询系统
农机补贴网
政策实施规范性、农机补贴产品经营行为规范性、补贴机具购置真实性、补贴资金结算兑付及时性等情况。
(一)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在位情况。每县有效核查购机户不少于60个、补贴机具不少于100台(有效核查是指:每个购机者至少核查1台补贴机具,做到“见人、见机、见票”;每县至少覆盖3个乡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少于12个;着重核查插秧机、收割机、拖拉机、烘干机和喷杆喷雾机等重点补贴机具),填写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记录表(附件1)。
(二)农机购置补贴操作规范性。核查县、乡级农机部门和县级财政部门的农机补贴操作规范性,填写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核查表(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三)农机补贴产品经营行为规范性。在经营范围覆盖核查县(市、区)的所有经销商中选择1个对象,核查并填写经营行为规范性核查表(见附件5)。
三、核查方式
采取面上核查和深入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听取介绍,检查信息管理辅助系统使用情况和查阅购机者清册、农机补贴相关文件及档案资料。
(二)随机抽取购机者,进行入户调查,核对补贴机具。
(三)走访农机经销企业,查看补贴手续办理现场,查阅销售台帐等。
(四)其他符合实际情况的方式。
四、核查要求
每个县安排1名熟悉农机补贴业务的工作人员,负责提供和准备农机补贴清册、政策文件及档案资料;协助做好对县级农机部门、财政部门和经销商相关工作核查;联系乡镇农机人员,协助进村入户开展补贴机具的核实工作。中介机构对核查数据及资料、报告的客观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一)做好核查过程记录。现场核查补贴机具,核对机具型号、出厂编号等信息,做好“人机合影”、机具铭牌等照片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按“谁核查,谁签字”的要求,建立核查结果签字确认制度。
(二)出具核查报告。在对每个县的核查工作出具报告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和归纳,形成此次全省农机购置补贴第三方核查及绩效抽查的分组报告、汇总报告(格式见附件6)。
(三)时间安排。2018年3月31日前,第三方机构完成现场核查工作;2018年4月30前,报送核查工作报告。
附件:1.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记录表点击下载
2.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情况核查表(县级农机主管部门)点击下载
3.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核查表(县级财政部门)点击下载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情况核查表(乡级农机主管部门)点击下载
5.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规范性核查表点击下载
6.农机购置补贴第三方核查及绩效抽查报告(格式)点击下载
附件2:农机补贴第三方核查及绩效抽查联系人员名单汇总表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办公室 | 手机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