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补贴目录可在农机360网补贴查询系统 点击查询"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color: rgb(9, 63, 200); text-decoration: none;">2017年全国各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可在农机360网补贴查询系统 点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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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对补贴额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机具要重点核实。鼓励县(区)在购机集中地或当地政务大厅等开展核实登记“一站式”服务。
全面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网络化,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全部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牧民合法权益。
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办理牌证照。要依法开展补贴机具的质量调查,督促企业及时做好售后服务等工作。
要加强对基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培训和警示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一次性告知等形式,积极宣传补贴政策;要建立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确保专栏等信息公开载体有效运行。
省级和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省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组织农机试验鉴定机构按照“谁鉴定、谁公开”的原则,公开补贴机具的推广鉴定证书、鉴定检验结果等信息。
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及落实情况在当地政府网站或农牧(农机)部门网站(页)上公布,同时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监管,严惩违规,对违规现象和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布。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
省、市(州)、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售后服务不及时、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辅助管理系统、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市(州)、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视调查情况可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根据查情况及市(州)、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建议,可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暂停补贴、取消补贴资格及列入黑名单等措施,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并视情况抄送工商、质量监督、公安等部门。同时,将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的处理情况报农业部。
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
六、方案与总结报送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补贴实施方案,印发执行并抄报省农牧厅、省财政厅。
12月20日前,要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报送省农牧厅、财政厅。
附件:青海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青海省农牧厅
青海省财政厅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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