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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可在农机360网补贴查询系统 点击查询"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color: rgb(9, 63, 200); text-decoration: none;">2017年全国各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可在农机360网补贴查询系统 点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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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农机化管理部门:
2017年度自治区农机化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和机械化示范牧场作业补助,为提前谋划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现将《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机化专项项目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项目筛选审核,按照申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农机化专项项目指南(试行) 点击下载
内蒙古农牧业厅农机局
2017年1月16日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机化专项项目指南(试行)
2017年自治区农机化专项资金项目安排以培育农机服务新型主体暨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为核心,通过发展壮大新型主体,增强农牧业生产新动能,以试验示范、典型引路为切入,推进农牧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实现机械化高质高效发展目标。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和畜牧业机械化发展,具体项目及有关事项如下:
一、农机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一)建设内容
1、完善基础设施:进行机具库棚、配件库、维修间、培训教室建设(新建、改建、扩建),合作社院落及停机坪硬化等。其中,机具库、配件库、维修间建筑结构应是封闭式钢架结构或砖混结构。
2、提升维修及作业服务能力:维修设备购置(参照NY/T1138.1-2006《农业机械维修开业技术条件》相关等级配备);关键薄弱作业环节机械装备、培训教学设备、维修流动服务车及工具等购置。
3、机手及从业人员技术技能培训。
4、合作社内部规范化管理。
(二)建设目标
1、合作社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章程制度健全,财务管理、机务管理规范有效,符合相关要求。
2、按照当地农牧业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要求,各主要作业环节机具配套齐全合理,具备开展农牧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作业和社会化服务能力。
3、在满足合作社自有装备维修保养的基础上,具备一定的社会化维修服务、零配件供应和技术服务能力。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要求
农机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采用自治区农机化专项资金投入和合作社自筹相结合的方式,每个拟建合作社由自治区农机化专项资金投入25万元左右;合作社自筹部分不低于自治区专项资金投入。鼓励地方财政给予奖励性投入;积极引进相关企业投资共建。自治区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重点用于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以及维修设备、关键薄弱环节作业机械设备、培训设备购置补贴,补助补贴比例不超过工程造价或设备价格的50%;也可用于完善管理制度和技术人员培训等方面支出。但不得用于流动服务车购置补贴和已享受购机补贴政策的农牧机装备补贴。每个项目可安排不超过5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盟市、旗县农机管理部门开展技术指导、检查督导、人员培训等工作。专项资金支出要符合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