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一)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完善“三权”分置办法。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力争2018年底基本完成。在有条件的地方稳妥推进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试点。健全县乡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加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管理服务。(中央农办、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参与)
(二)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继续坚持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尊重农民意愿和保护农民权益的前提下,更好地发挥村集体统筹协调作用,引导农户依法自愿有序流转土地经营权,鼓励农户通过互换承包地、联耕联种等多种方式,实现打掉田埂、连片耕种,解决农村土地细碎化问题,提高机械化水平和生产效率。支持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典型经验总结和推广。加快建立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政策体系,扩大新型经营主体承担涉农项目规模,建立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信息直报制度。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撑工程,扩大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和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范围,推进代耕代种、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服务的专业化、规模化、社会化。(农业部牵头,中央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国家统计局、银监会、保监会、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参与)
(三)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着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有序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到2020年基本完成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健全非经营性资产集体统一运行管护机制。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等试点,加强经验总结,适时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引导林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发展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中央农办、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参与)
(四)打造农业创新发展试验示范平台。发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引领作用,率先实现基础设施完备化、技术应用集成化、生产经营集约化、生产方式绿色化、支持保护系统化。推动农村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率先突破制约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探索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生态修复保护、突出问题治理、循环农业发展等模式。发挥农垦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的排头兵作用和国有农业经济中的骨干作用,加快实施农垦国际大粮商战略,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推动农垦联合联盟联营。深化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重庆市和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参与)
专栏2 创新强农重大工程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优先建设确保口粮安全的高标准农田,开展农田灌排设施、机耕道路、农田林网、输配电设施、农机具存放设施和土壤改良等田间工程建设,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完成10亿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加快大中型灌区建设及续建配套、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因地制宜实施田间渠系、“五小水利”等工程。建设国家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网络,建立耕地质量大数据平台。(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等部门参与)
(二)现代种业建设工程。
完善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建设一批国家种质资源库(圃)。建设海南、甘肃、四川三大国家级育种制种基地和100个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改善育种科研、种子生产、种业监管等基础设施条件,建成一批品种测试站、种畜禽及水产良种场。加强种子质量检测、进境种苗和种用动物检疫能力建设。(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质检总局等部门参与)
(三)现代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工程。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条件建设,改善200个农业重点实验室创新条件,提升200个国家农业科学观测站基础设施水平,建设200个现代化科学实验基地。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创建500个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和改造升级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培育1万家左右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部、科技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参与)
(四)智慧农业引领工程。
对大田种植、畜禽养殖、渔业生产等进行物联网改造,建成10个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省、100个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区、1000个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建设村级益农信息社,到2020年基本覆盖所有行政村。建设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改造升级国家农业数据中心。建设基于卫星遥感、航空无人机、田间观测一体化的农业遥感应用与研究中心。(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部门参与)
(五)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工程。
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水产养殖场和屠宰场标准化改造,改善养殖和屠宰加工条件,完善粪污处理等设施,推进循环利用。建设300个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示范县,促进种养业绿色发展。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建设大型沼气工程、生物质燃气提纯利用及有机肥加工设施,发展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循环农业。(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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