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保障措施
加强法规政策建设。加快标准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强化标准在装备制造业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条件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加大法规规范性文件引用技术标准的力度。合理处置装备制造业标准中涉及的专利。加大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的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证强制性标准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保障工作经费。各级财政应充分利用现有渠道,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经费,重点支持工业基础、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领域标准化。广泛吸纳社会各方面资金,支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标准化与质量的研究和示范应用。(财政部、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对装备制造业企业管理人员的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宣传,促使其重视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工作。通过开展面向企业工人的标准化宣传和培训,提高其按照标准生产、操作的自觉性,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通过开展面向装备制造业科技研发人员的标准化宣传和培训,提高科技人员标准化工作能力和质量设计水平。探索建立企业和高校、标准化科研机构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为装备制造业发展提供具有标准化和质量工程技术专业背景的学历或非学历教育。加快培养懂专业、懂外语、懂规则的国际标准化人才。(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服务体系。支持装备制造业领域技术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开展标准化和质量改进咨询服务,为企业制定标准提供国内外相关标准分析研究、关键技术指标试验验证、质量咨询与诊断等专业化服务;大力推进标准化服务业发展,提供标准实施咨询服务,为企业实施标准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指导企业有效执行标准。支持标准化专业机构、行业组织等开展标准对比评价活动,挖掘标准大数据信息,服务企业、产业和政府决策。探索装备制造企业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完善顾客满意度测评体系,鼓励优秀服务企业做出优质服务承诺,以优质承诺与市场选择引领服务质量升级。(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组织实施。建立制造业标准化工作联合推进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加强标准化主管部门、质量主管部门和产业主管部门的协同,共同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做好与《中国制造2025》“1+X”工程和行动计划的衔接,为产业升级做好支撑。各部门、各地方结合实际,做好各自领域的工作部署,注意加强工作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各项任务分解和落实。国务院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督促完成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各有关部委、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