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企业申报受理和形式审查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对选型鉴定企业申报的受理、汇总和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工作,填写形式审查表(见附件4),根据形式审查结果出具是否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报企业。
形式审查的内容为申报企业及产品是否符合选型鉴定的范围,申报材料是否齐全。
(三)选型鉴定工作
本次选型鉴定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会同内蒙古自治区农机工业协会共同组织评审组对已受理的企业申报材料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组专家从内蒙古自治区农机工业协会农牧机械专家库中选取,根据选型产品数量确定专家人数,但选取的专家人数不少于5位。选型鉴定评审会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产品评价(每项25分,共75分)
根据企业申报的产品照片、产品现场作业状况视频、说明书等资料对申报产品的安全性、成熟度和适用性分别做出评价并打分。产品评价表(见附件5)
2、使用说明书审查:(满分15分)
参照GB/T 9480-2001《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则》。说明书审查表(见附件6)
3、三包审查(满分10分)
参照2009年四部委发布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服务审查表(见附件7)
4、形成选型鉴定评审组意见
评审组对选型产品给出结论性意见并综合上述工作汇总总得分,总得分70分以上(含70分)判定该产品选型鉴定通过;70分以下判定该产品选型鉴定不通过。评审组专家名单(见附件8)选型鉴定评审组意见表(见附件9)
5、出具选型鉴定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农机工业协会根据选型鉴定报告格式内容要求(见附件10),会同评审组确定产品简介和主要技术规格;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按照评审意见和结论出具选型鉴定报告。
(四)公布
选型鉴定工作结束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对通过选型鉴定的企业及产品进行汇总,并在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化信息网(<http://www.nmgnj.gov.cn/>)上公布。
三、选型鉴定时间安排
企业申报受理时间:2016年 1月5日至2016年1月25日
选型鉴定评审时间:2016年 2月
出具选型鉴定报告时间:2016年 2 月
企业申报受理时间、评审时间等具体内容关注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化信息网中的通知公告。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东街60号
电话:0471-4314387
信箱:nmg4314387@163.com
联系人:石雅静
五、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农牧业机械产品选型鉴定申请表
附件2:使用说明书审查记录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形式审查表
附件5:产品评价表
附件6:说明书审查表
附件7:三包审查表
附件8:专家评审组名单
附件9:选型鉴定评审组意见表
附件10:选型鉴定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6年元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