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各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可在农机360网补贴查询系统 点击查询
(三)补贴公示
县农机局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的同时,即将该信息通过山西省农机化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市农机信息网、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或县阳光农廉网要及时与山西农机信息网进行链接,同步公示本地的补贴信息并向社会公布查阅的方式,公示期最少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农机局将补贴信息汇总,编制《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见附表:4),出具农机补贴农机补贴查询系统
农机补贴网
结算申请文件报县财政局。县农机局每月必须向财政报送一次结算申请。
(四)发放补贴
县财政局收到补贴结算申请文件10日内完成合规性审查,并将补贴资金兑付到购机户银行卡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银行账户中。
九、退货规定
购机者享受补贴购置农机后,符合农机产品“三包”退货规定或购销双方协商同意退货的,可以退货。退货办法为:
(一)已申请补贴但尚未领取补贴资金的,购机者到县(市、区)农机、财政部门提出退货申请,由财政、农机部门均在原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到补贴机具经销企业处办理退货手续。
(二)已领取补贴资金的,购机者先将所领补贴款全部退回县(市、区)财政,由财政、农机部门在原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到补贴机具经销企业处办理退货手续。
(三)对于已退货的,县级农机部门应及时在“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对已退货的“补贴资金申请表”等进行作废,并对已公示的信息进行相应标注或删除。
十、补贴档案管理
按照档案资料内容要全面,档案资料存放要安全,档案保存期限要科学,档案检索查阅要方便的总体要求,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档案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文字性资料,内容包括: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办法、制度、规范、实施方案、计划指标等文件资料。农机补贴资金分类及调整的会议纪要以及形成的决定。调研、规范管理、日常监督检查记录及查处情况、接受群众投诉的相关记录及处理结果等资料。召开农机购置补贴会议、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组织培训、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年度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公示表。县农机局农机补贴结算申请文件(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和县财政局审核后的向购机者兑付补贴资金的文件及电子文档。
2、补贴机具资料,采取一机一档办法,内容包括:购机者村委会(乡镇农机站)证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原件。《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通知单(存根联)》原件。购机者发票复印件。监理部门出具的受理凭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证明》原件。购机者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复印件。
十一、补贴方案申报
各县(市、区)农机局和同级财政局要结合当地实际和今年全市农机补贴工作要求,制定本县(市、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联合行文上报市农机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