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各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可在农机360网补贴查询系统 点击查询
三、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
全省范围补贴品目按照《省补贴方案》执行,共30个品目;我市区域范围补贴品目,按以下原则选用:
1、我市农业生产和新农村建设需要;
2、市、县两级农业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项目配套需要;
3、农民需求量较大;
4、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商近年来未发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区域范围补贴品目选用后,补贴范围面向全市,原则上年度内不进行调整。
积极提倡补贴资金充足的县,按照补贴资金规模与购机需求量匹配较一致的原则,选择列入全省性品目的80马力(含)以上轮式拖拉机、深松机、玉米收获机、薯类收获机等粮食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急需的机具品目试行敞开补贴。
(二)补贴标准
实行同类、同档统一定额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省补贴方案》规定执行。
四、补贴对象及补贴数量
补贴对象和补贴机具数量按《省补贴方案》规定执行。
五、农机报废更新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按《省补贴方案》规定执行。老旧农机回收单位的确定、旧机的回收和注销登记、回收证明的印制和管理继续执行《2013年晋中市老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方案》(市农机字﹝2013﹞29号)。
六、农机补贴农机补贴查询系统
农机补贴网
产品经销企业的确定与公布
农机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确定与公布,按《省补贴方案》规定执行。
在本市范围的农机产品经销企业经生产企业确定并公布,成为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后,应主动与所在地县农机局联系,向县农机局提供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便于县农机局向农民提供相关信息,方便农民就近选机、购机。
七、补贴操作程序
(一)购机者购机
按照《省补贴方案》规定执行。村(居)委会和乡镇农机管理机构要实事求是出具补贴对象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证明,并对出具证明的真实性负责。没有乡镇管理机构的乡镇,需由乡镇府出具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证明。
(二)申请补贴
按照《省补贴方案》规定执行。为进一步方便购机者核实机具、申请补贴,在机具核实和申请补贴方面提出如下要求:
1、购机者完成购机后,补贴产品经销商有义务提醒购机者要在7日内到县农机局设立的核实点进行现场核实,并到县农机局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2、县农机局要将补贴机具核实点的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工作时间等向社会公开,市局将在市局网站补贴公开栏公开各县补贴机具核实点信息,供购机者选择。
3、对于补贴额不足2000千元的非牌证管理的机具,可由县农机局委托乡镇农机管理员或村委负责人进行现场核实。并签字确认,做好记录。
4、农机补贴机具核实人员在严格完成核实的同时,要做好核实记录,建立补贴机具核实台账。
5、继续执行《农机补贴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制度,不符合条件或资料不全的申请,各县农机局补贴工作人员要一次性告知补贴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6、各县要将发动机编号、机具铭牌不规范、信息不一致机具的经销商和生产企业记录在案,并及时向市农机局汇报,便于及时制止违规行为,保护购机者利益,按照相关规定对存在违规行为的生产和销售商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