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进度
2014年3月-7月,前期调研和项目申报。
2014年8月,下达项目计划任务和实施方案;项目县确定项目实施地点和作业任务;各市、县编印项目实施方案,同时呈报省农机局备案。
2014年8月-9月,召开项目工作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开展技术培训和宣传活动;落实作业机具,确定作业人员、地点,签订作业合同;组织夏季深松整地作业。
2014年10月-11月,组织秋季深松整地作业;形成各类表单,进行检查验收。
2014年12月,项目县将项目自查报告、工作总结和各类表单报送市局;市局进行检查和绩效考评,汇总《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呈报省局备案,省农机局会同省财政厅进行抽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农机深松作为增产节本、保障粮食安全及农产品有效供应的一项重大技术措施来抓,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项目县要成立项目领导组,组长由县委或县政府领导担任,农机、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及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项目实施组和项目联合验收组,项目实施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计划任务、组织发动、资金兑付等事项;项目联合验收组由项目领导组成员单位组成,负责全面核查验收工作。
(二)加强机具保障。要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先扶持发展大型拖拉机和深松机械,保证深松整地作业需要。要充分发挥农机大户、家庭农场和其他农机服务组织的装备优势,组织开展跨区深松整地作业等农机社会化服务。
(三)加强技术指导。要根据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技术规范,制订适合本地实际的技术操作规程。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对农机手开展操作技能培训,下乡进行技术指导,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四)加强信息公开。各项目县要制定切合当地实际的项目实施方案,以县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印发,同时抄报省、市农机、财政部门备案。要切实做到“三公示、三签字、三级检查”,即:作业合同公示、村级核实结果公示、县级验收结果公示;农户签字、作业机手签字、核实人员签字;乡(镇)村检查、县级检查、市级检查。在作业面积和补助对象等方面做到公正透明,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监督检查。省农机、财政部门合理安排计划,督促市县两级顺利完成项目实施任务。各市农机部门要组织检查组,对项目县进行认真检查核实。各项目县农机和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通过有效的办法和科学的程序,全面完成项目任务,并强化对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运作,阳光操作。坚决防止发生降低作业标准、虚报作业面积、套取补助资金和挤占挪用、侵占截留等现象。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补助资金落到实处。
(六)加强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重要意义和增产增收效果,提高农民应用农机深松作业技术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及时总结和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