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三秋”机械化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秋粮生产和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视频调度会议以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三秋”机械化生产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6〕9号)精神,抓实抓牢“三秋”机械化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全力保障秋粮丰收到手、颗粒归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统筹部署,抓实生产组织动员。秋粮占我省全年粮食产量近六成,是夺取全年粮食丰收的关键。各地要把“三秋”机械化生产摆在当前“三农”工作突出位置,提早谋划安排,细化工作举措、认真推进落实。要全面摸排机具情况、做好作业供需对接,及时开展农机操作、安全生产、机收减损、应急作业等业务培训,督促农机产销和维修企业备足易损零配件,指导农机手做好机具检修保养,保障农机具处于良好技术状态。要及时发布机具供需、作业价格、气象预警等信息,适时组织开展生产作业,科学调度农机资源,兼顾小农户以及“小散偏”地块作业需求,保障机械化生产高效有序开展。要强化农机社会化服务监管,引导农机服务主体规范诚信经营,严厉打击哄抬作业价格、粗放作业等行为,维护正常农机作业市场秩序。
二、深化部门联动,做好作业服务保障。各地要健全农业农村、交通、气象、公安、石油石化等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统筹做好各项服务保障。要落实好跨区作业农机转运免费通行政策,依规执行轻微交通违法容错免罚规定,保障农机跨区作业通行顺畅。要加强“三秋”期间气象会商研判,紧盯雨情、墒情、灾情变化,精准推送气象预警信息。要落实农机作业用油优先、优质、优价保障政策,积极推行送油下乡、送油到田便民服务,打通田间供油“最后一公里”。要公布农机作业服务保障热线,严格做好值班值守,快速受理、妥善处置农机作业过程中的难点堵点。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农机作业质量。各地要加强农机作业质量标准宣贯,大力推广高效低损收获机械及配套作业技术,持续提升“三秋”机械化作业质量。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机收减损示范推广,最大限度降低粮食收获损耗。水稻、玉米单季种植面积50万亩以上的县(市、区)和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要按要求组织开展机收损失监测调查,鼓励其他县(市、区)同步开展相关工作;各市汇总形成秋粮机收减损监测调查报告,于11月20日前报省厅农机化局。要围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科学安排秋收秋种茬口衔接,大力推广灭茬、旋耕、施肥、播种、镇压一体的复式小麦播种机和油菜条播机、移栽机等对路机具,通过现场演示、实操培训普及先进播种技术,坚持适墒、适期、适机、适量、适深播种,确保种足种满种好。
四、树牢底线思维,强化应急救灾处置。各地要立足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对照《安徽省“三秋”机械化生产应急救灾工作预案》(见附件),结合各地实际细化完善实操预案。要落实防灾救灾农机储备和调用制度,摸清辖区应急农机装备底数,强化履带式联合收获机、应急烘干机、排涝水泵、抗湿播种机具储备,建强农机应急作业队伍,提前发布应急作业队伍和烘干主体信息,做好跨区支援对接。要树牢全国一盘棋思想,积极响应黄淮海地区农机应急抢收抢烘抢种作业互助协作机制。一旦发布连续阴雨气象预警或者发生农业灾情,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开展排涝、抢收、抢烘、抢种,最大限度降低灾害天气带来的生产损失。
五、绷紧安全之弦,抓好农机安全生产。“三秋”是农机事故高发时段,各地要压紧压实农机安全生产属地管理与部门监管责任,抓实农机安全生产全链条管控。要严把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证核发关口。要用好农机安全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切实提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做到作业、维修时依规操作,严防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引发安全事故。要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发现隐患督促立行立改、闭环销号。要强化农用无人机作业监管,督促操作人员持证作业、规范操作,坚决杜绝非法改装、飞跃铁路线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安徽省“三秋”机械化生产应急救灾工作预案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9月10日
附件
安徽省“三秋”机械化生产应急救灾工作预案
为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农业抗灾救灾中的主力军作用,健全完善农业机械化生产应急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处置“三秋”期间各类突发状况,抓实做好“三秋”机械化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制定本预案。
一、省级应急指挥体系
省农业农村厅建立全省“三秋”机械化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厅分管农机化工作负责同志任组长,厅农机化局、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省农机技术推广总站、省农机试验鉴定站为成员单位。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厅农机化局,厅农机化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研究会商、指挥调度、协调处置全省农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省级农机防灾减灾救灾值班电话:0551-62669128。
二、应急处置适用情形
“三秋”机械化生产期间,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
(一)遭遇连续降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造成农田淹毁、田间大面积积水、农作物较大范围倒伏,或农田长时间泥泞,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和机械化作业的。
(二)发生农机安全伤亡事故的。
(三)出现机械化生产负面舆情,扰乱正常“三秋”生产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三、应急处置工作指引
出现应急处置适用情形后,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第一时间向属地党委政府、上级农业农村部门报送险情灾情信息,统筹协调各方力量,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协同处置,同步按需做好舆论引导、信息公开等工作。具体指引如下:
(一)收获期间发生连续阴雨天气
省农业农村厅农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及时推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强化降雨天气下抢排、抢收、抢烘、抢种工作指导、信息发布及调度指挥。指导各地引导农户、农机手抢抓有利窗口期开展抢收作业,引导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下沉一线,全力做好粮食抢收、过湿粮食烘干处置。遇紧急情况,严格依据《安徽省防灾救灾农机储备和调用制度》(皖农机函〔2024〕310号)发布农机需求,按需统筹组织跨区农机支援,保障机械化作业进度。
1.农田淹毁处置。优先开展田间排涝作业,推进受损田块整治修复,清除田间冲刷遗留杂物,修复损毁田埂,填平冲蚀沟壑,尽快恢复农田基础耕作条件。优先选用履带式拖拉机牵引粉碎机清理田间作物植株残体,待田块散墒达标后,尽早开展机械化耕整地作业。针对重度淹毁、绝收田块,结合实际及时补种、改种适宜作物。
2.农田积水或墒情过多处置。迅速组织开沟排涝,及时清理田间沟渠,使用排灌机械抽排排水不畅的田块积水,尽快排水降渍、透气散墒。积水消退后适时组织抢收作业,在收获窗口期时间不足情况下,立即调集履带式联合收割机开展抢收,不具备条件的可将轮式农业机械改造为半履带式或加装驱动轮胎后作业,应优先抢收低洼地块、成熟度高、易霉变的粮食。要密切跟踪气象预报,抓住降水间歇晴好时段,发动所有可用农机力量开展抢收作业,做到成熟一块、收获一块。
3.收获粮食含水量过高。针对阴雨天气晾晒困难问题,要充分发挥粮食烘干中心(点)作用,引导粮食种植主体及时联系对接烘干中心(点),做好收获运输和烘干批次安排,有条件的地方尽可能推动开放公共设施场地以便于群众晾晒粮食,尽快组织好抢烘晾晒,降低发霉变质风险。根据作物品种、烘干批次、生产规模选用适宜的机具,水稻烘干可选用循环式或连续式烘干机,玉米籽粒烘干宜选用连续式烘干机。
(二)收获期间发生较大面积作物倒伏
大面积倒伏的农作物机械化收获应根据作物和倒伏程度选择适宜机具,调整机具作业状态,提升机手操作技能,做到应收尽收,降低损失。收获倒伏严重水稻,优先选用半喂入式谷物联合收割机顺向或侧向收获;选用全喂入机型应加装扶倒器并更换防倒伏弹齿。收获倒伏玉米优先选用割台宽度大、倾角小、分禾器尖可贴地作业的玉米收获机,也可采取加长普通玉米收获机割台分禾尖或加装扶禾装置等措施后作业。
(三)秋种期间连续阴雨导致墒情过多
及时疏通田间“三沟”,排除明水、降低土壤湿度,墒情不达标严禁强行下田,防止烂耕烂种。抢抓降水间歇窗口期,优先调配履带式拖拉机适配抗湿应变播种机具,湿黏地块改用浅旋作业,合理调浅播种深度、适度加大播量,播后配套机械开沟与轻镇压,同步落实机械开沟、化除、施肥等后期田管措施。对错过适播期的地块,指导开展机械化补播、改种,落实灾后田管机械化作业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四)发生农机安全伤亡事故
依据《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安徽省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皖农机函〔2026〕589号)规定执行。
(五)发生机械化生产不良舆情
加强舆情监测预警,第一时间组织核实,会同宣传、网信部门积极应对,及时消除不良舆情负面影响。对反映机械化生产有关困难问题的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可根据需要适时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关情况;对不实舆情要督促发布者尽快予以澄清并依法追究责任,可根据影响范围由官方采取发布通告、召开发布会等方式向社会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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