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金融监管局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补上粮油产地烘干能力短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供销合作社,各金融监管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补上粮油产地烘干能力短板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加快补上粮油产地烘干能力短板行动方案〉的通知》(农机发〔2026〕2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加快补上粮油产地烘干能力短板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金融监管局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6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加快补上粮油产地烘干能力短板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部署和省级工作安排,加快补齐全省粮油产地烘干能力短板,特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聚焦玉米、水稻等主要粮油作物,通过优化布局、培育主体、升级装备、完善服务,构建“中心带动、节点覆盖、移动补充、共享共用”的粮油产地烘干体系,力争到“十五五”末,全省粮油产地烘干能力显著提升,粮油品质和附加值明显提高,为保障全省粮食安全、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粮油产地烘干能力布局。结合各地地形地貌、种植结构、产业基础和交通条件,科学编制粮油产地烘干能力建设规划,构建“烘干中心+烘干点+移动式烘干设施”三级烘干网络。常年玉米播种面积超过30万亩的宣威、镇雄等35个县(市、区),水稻播种面积超过10万亩的腾冲、广南等20个县(市、区),重点依托已建成的粮食烘干中心(点),发挥其辐射能力强、功能完善的服务体系作用,承担大规模、标准化烘干及配套服务;在其他县(市、区)和粮油生产相对集中乡镇,合理布局中型化、专业化烘干中心(点),服务辖区内粮油生产。在偏远山区、交通不便区域,大力推广移动式烘干设施,开展流动服务、应急作业,服务小农户粮油生产。按照“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合理覆盖”原则,进一步明确不同区域的粮食烘干中心(点)服务半径与建设规模,避免重复建设与资源浪费,形成布局合理、供需匹配、运行高效的烘干设施格局。
(二)培育粮油产地烘干提质意识。强化宣传引导与技术培训,多渠道、多形式普及粮油烘干提质减损知识,提升广大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对产地烘干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乡村大喇叭、现场观摩等方式,宣传烘干技术在减少霉变、提升品质、增加收益等方面的显著成效,破除“靠天晾晒”的传统观念,引导主动应用烘干设施。将烘干技术培训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机手培训等项目,分批次开展实操培训,推广先进适用烘干工艺与操作规范,提升科学烘干水平。培育一批烘干提质示范主体,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重视烘干、应用烘干、提质增效的良好氛围。
(三)提升粮食烘干中心(点)效能。推进现有粮食烘干中心(点)改造升级,完善烘干、清选、仓储、运输、检测等配套设施,补齐设备短板,提升标准化、智能化、一体化服务能力。支持粮食烘干中心(点)拓展服务范围,从单一烘干向“烘干+清选+仓储+加工+销售+技术指导”综合服务延伸,为农户提供全链条粮食产后服务。建立健全运营管理机制,鼓励采用“合作社+农户”“企业+基地+农户”等模式,与小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订单作业、托管服务、分红返利等方式,带动农户共享发展收益。推进粮食烘干中心(点)信息化建设,实现供需对接、智能调度、远程监控、质量追溯,提高运营效率与服务便捷度,打造高效便民的粮食产后服务综合体。
(四)大力推广环保烘干设施设备。坚持绿色发展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清洁高效的烘干设施设备,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能耗老旧装备。因地制宜推广固定式、移动式、共享式三类烘干设施。在产粮大县规模化建设固定式烘干中心,配备循环式、连续式高效烘干机,满足大规模烘干需求;在丘陵山区、偏远地区推广移动式烘干设备,灵活开展流动烘干作业;鼓励各地通过设施改进、技术优化等方式,将现有的果蔬、坚果等烘干设备改造为粮油烘干设备,实现一改两用,提高设备利用率,提升烘干产业全链条效益。“十五五”期间,重点推广生物质、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烘干设备,支持对现有燃煤烘干设施进行环保改造,加装除尘、脱硫或生物质燃烧机等环保装置,确保达标排放。
(五)提升平急两用综合服务效益。统筹平时服务与应急保障,推动粮油烘干设施平急两用、综合利用,提升设施综合效益与应急保障能力。依托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农机应急救灾队伍等,平时烘干设施重点保障粮油正常烘干作业,提供优质高效产后服务;在洪涝、阴雨、霉变等灾害发生后,快速开展抢烘作业,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保障粮食安全。建立平急转换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储备充足烘干物资,确保应急时快速响应、高效运转。鼓励烘干主体拓展功能,在非烘干季节开展种子加工、农产品初加工、农资仓储、农机停放等业务,提高设施利用率与经营效益,实现“一设施、多用途,平急结合、综合增效”。
(六)一体推进“玉米机收+烘干+仓储”。聚焦玉米主产区,大力推进玉米机械化收获、产地烘干、科学仓储一体化发展,打通玉米生产“最后一公里”,实现全程机械化、标准化、高效化。推广先进适用玉米联合收获机,提升机收率,减少收获环节损失;同步配套建设玉米烘干设施,确保收获后及时烘干,避免霉变发芽。完善玉米仓储设施,建设标准化粮仓,配备通风、测温、防潮等设备,实现烘干后科学储存,保障粮食品质。加强机收、烘干、仓储各环节衔接,建立联动机制,推广“机收即运、运到即烘、烘好即储”一条龙服务模式,提高作业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培育一体化服务主体,支持农机合作社、粮食企业等提供“机收+烘干+仓储”全程托管服务,带动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链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云南金融监管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省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参与的全省粮油产地烘干能力建设协调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农机研发推广应用攻坚组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各州(市)、县(市、区)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用地保障。严格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切实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对与作物种植直接关联且必须配套建设的烘干晾晒设施用地,按设施农用地管理,并按规定办理备案;对独立建设的烘干中心(点)用地,纳入建设用地管理,各地充分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并办理建设用地相关手续;鼓励利用闲置厂房、旧仓库、废弃场地等建设烘干设施,盘活存量土地资源。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入股、联营等方式,将集体建设用地用于烘干设施建设,保障用地供给。
(三)注重项目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按规定用好省级农业发展、“两新”、财政常态化帮扶、绿色仓储提升行动、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提升等相关资金,强化对粮油产地烘干能力建设保障。支持各地将符合条件的烘干能力建设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重点支持产粮大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丘陵山区的烘干能力建设。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烘干设施建设运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为经营主体提供适配的金融服务。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标准和资金管理规定,规范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四)实行“优机优补”。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优化补贴范围和标准,大力推广先进适用、节能环保、智能高效的烘干设施设备。将“谷物(粮食)干燥机(烘干机)纳入‘优机优补’范围,补贴额测算提高至35%”;对于农业防灾减灾农机储备主体购买的自走式玉米收获机、移动式烘干机,在储备主体签署承诺书且相关机具纳入储备机具的条件下,补贴比例按40%测算。对企业研发推广新型烘干技术装备,采取“田间实验+专家评价”方式,纳入“先行先试”补贴范围,提升烘干装备现代化水平。加强补贴资金监管,规范补贴申请、审核、发放流程,严厉打击套取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补贴政策精准落地、惠及于民,充分发挥补贴政策撬动作用,加快提升全省粮油产地烘干能力。
附件:1.35个玉米种植大县分布情况
2.20个水稻种植大县分布情况
3.373个粮食烘干中心(点)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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