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农牧计财发〔2021〕255号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28号)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精神,为推动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规范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安排
2021年,国家下达我区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1193万亩(各盟市任务分配见附件3-11)。为确保任务完成,自治区继续以“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安排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
二、作业模式、作业机械及作业质量要求
(一)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模式
根据当地土壤类型、耕作制度和机具配备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深松整地作业模式,包括单一深松作业、深松整地联合作业(深松+旋耕作业、深松+灭茬+旋耕作业、深松+其它多项复式作业等)。鼓励适宜地块开展深松整地联合作业;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地块深松整地作业模式要与保护性耕作技术要求相符合。同一地块隔两年深松一次。
(二)作业机械
深松机械类型多样,按作业形式可分为间隔深松机和全方位深松机,按作业功能可分为单一深松机和复式联合作业机。各地要根据当地土壤类型、作业模式等要求,引导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科学选用深松机械。如果选用凿(铲)式深松机,相邻两凿(铲)间距不得大于2倍深松深度。
(三)作业质量要求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深度要求达到25厘米以上,其中深松补助试点作业深度需达到30厘米以上,且作业后的地块要达到田面平整,深浅一致。
三、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试点区域内实际经营土地并自愿实施深松作业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简称:土地经营者,“下同”)。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即国家公务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工、事业单位职工(含聘用制职工)不在补助对象范围之列。坚持“谁实际经营土地、谁实际深松、谁实际享受补助”的原则。
(二)补助标准
深松作业实行定额补助,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最高为25元/亩。各地可根据实际,进一步确定适合本地区的作业补助标准,但同一旗县、同一种作业模式执行同一个补助标准。
(三)补助资金来源
补助资金由自治区财政从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安排下达。2020年结转的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继续用于2021年农机深松作业补助,相关要求按本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