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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5-03-20   来源:中共山西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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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精神,扎实做好2025年“三农”工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守正创新,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大力发展“特”“优”农业,确保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新成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提供基础支撑。

一、持续增强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

(一)深入开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主攻单产和品质提升,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725.5万亩以上,产量达到297.1亿斤以上。重点在11个县实施玉米单产提升工程、在20个县开展整县整建制单产提升行动。加大“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合理密植”等高产高效模式推广力度。在中北部气候适宜地区探索推广“冬小麦+复播玉米种植”等模式,扩大一年两熟粮食种植面积。抓好大豆油料生产,确保大豆面积保持在175万亩以上、油料面积稳定在140.5万亩以上。

(二)加大耕地保护力度。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全面实行五级田长制,确保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64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748万亩。编制全省耕地保护专项规划,推动零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整合调整。严格耕地总量管控,统筹区域发展、重点工程等需求,将市域内稳定利用耕地净增加量作为下年度非农建设允许占用耕地规模上限。出台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配套措施,推进新增耕地规范管理和合理利用。持续推进“大棚房”问题常态化监管。严禁侵占耕地“挖湖造景”、严禁乱占耕地建房、严禁在耕地上新建坟墓、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稳妥有序推动永久基本农田内非耕地整改恢复。

(三)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以科技创新引领先进生产要素集聚,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高标准推进晋中国家农高区(太谷国家农业科创中心)建设,支持有机旱作农业重点实验室、山西省后稷实验室(杂粮生物育种山西省实验室)、土壤健康山西省实验室等科创平台建设。集聚农业科技力量协同攻关,推动杂粮基因编辑、农牧核心种源培育、丘陵山区智能农机装备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持续推进4个国家级、11个省级育种联合攻关。深化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

(四)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完善大豆、玉米生产者补贴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开展小麦生产者一次性补贴,稳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全面实施小麦、玉米、稻谷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鼓励市县因地制宜开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

(五)加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能力建设。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粮源调度,确保应急状态下粮油供应充足、市场稳定、价格合理。持续强化储备粮监管,开展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和粮食收储企业巡查,对省属储备粮承储企业库存、购销活动实施信息化监管。完成年度储备粮轮换任务。开展储备节粮减损专项行动。

(六)强化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扎实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推动粮食机收减损、适度加工和科学储存。深化“光盘行动”,引导机关、学校、企业单位食堂及餐饮行业等领域开展反浪费行动。深入开展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营造爱粮节粮浓厚氛围。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

(七)提升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帮扶效能。抓好国考问题整改整治,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强化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用好“线下靠支部、线上靠比对、面上靠宣传、点上靠研判”等方式,推广使用“一键报贫”自主申报系统,及时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帮扶。

(八)深化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按照巩固、升级、盘活、调整原则,分类推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中央和省级安排到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保持总体稳定。稳步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支持脱贫地区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深入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和“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扩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规模,在重点工程项目、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推广以工代赈。确保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稳定在95万人以上。用好农副产品网络销售“832平台”,开展“三晋好粮油”区域品牌建设专项行动。

(九)统筹建立农村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对两年以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逐户分析研判、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强化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开发式帮扶,对弱劳动力、半劳动力实施开发式帮扶和保障性措施,对无劳动能力的,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继续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持续深化市域内县际结对帮扶。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山西行动。

(十)持续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聚焦增强搬迁脱贫群众和搬迁安置区内生发展动力,持续推进产业发展、社会融入、社区治理等工作。加强就业帮扶,确保有劳动能力且有意愿的搬迁脱贫家庭每户至少1人稳定就业。对易地搬迁至城镇后因人口增长出现住房困难的家庭,经申请且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

(十一)强化帮扶项目资产规范管理。开展帮扶项目资产规范化管理试点,推动脱贫攻坚期和过渡期以来形成的帮扶项目资产建立统一的资产登记管理台账。完善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资产管理范围、类型、职责和收益分配,规范资产登记、确权、管护、盘活和处置监管制度,支持盘活低效闲置资产。

三、聚焦短板弱项,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持续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加快中部引黄东西干线、小浪底引黄二期和万家寨引黄北干支线建设进度,新增、恢复水浇地60万亩。推进古贤山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吴家庄水库和上党灌区前期工作,加快神五岢灌区、什贴灌区、壶邑灌区等大中型灌区建设,推进黎城县漳南渠等中型灌区续建改造,同步配套田面灌排工程建设。优先将具备水利灌溉条件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推进农田沟渠整治建设,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大力发展经济适用的积雨窖、蓄水池等小型灌溉设施,优先解决河流两岸扬程在30米以内的旱地灌溉问题,提高农业抗旱能力。

(十三)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新建和改造提升并举,出台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健全农民全过程参与项目实施机制,优先支持15个粮食产能提升重点县建设高标准农田。用好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出台盐碱地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稳步推进忻州市忻府区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探索盐碱地治理利用模式和技术路径。

(十四)加快推进农机装备补短板。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高性能机具、丘陵山区轻简化中小型机具、杂粮专用机具等15种短板机具研发。推动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广应用设施农业、林果业、畜牧业等适宜农机具。落实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扩大报废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建设粮食及特优农作物机械化提质增效项目点93个、粮食产地烘干设施中心项目点25个,培育省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20个。

(十五)全面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完善农业农村、气象等部门和跨区域间的联合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健全农业防灾减灾救灾长效机制,统筹抓好干旱、洪涝、冰雹、“干热风”、“倒春寒”、病虫害等防范应对。加强动植物疫病虫害监测和预警,大力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实施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推广玉米“一喷多促”。全面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健全水源管控机制,分区分类制定防汛度汛蓄水放水标准。

四、深入实施农业“特”“优”战略,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

(十六)推进有机旱作农业发展。大面积推广应用有机旱作集成技术,北部地区推广“膜侧播种+”“浅埋滴灌+”等,晋东南和中部地区推广“一免五增”、集雨补灌等,南部地区推广小麦玉米“两晚两增”、耕播优化水肥精量等,山区推广“增施保水剂+”“探墒沟播+”等集成技术。持续打造“有机旱作·晋品”品牌。

(十七)扶持畜牧业稳定发展。做好生猪产能监测和调控,确保能繁母猪和规模养殖场处于合理范围。推进肉牛、奶牛产业纾困,加快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稳定基础产能。推进奶业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推广家禽立体养殖、肉羊高效集约养殖模式。推动草畜一体化发展。严格生猪屠宰检疫和执法监管,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

(十八)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持续推进现代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推广应用双层双膜、水袋蓄热、砖混后墙等新型节能日光温室和覆被式塑料大棚等设施,加快老旧日光温室升级改造,新发展设施蔬菜5万亩以上。建设一批现代设施蔬菜生产园区、集约化育苗场。推动食用菌产业提质增效。支持发展智慧农业,提升植物工厂、鱼菜共生等立体高效种养模式发展水平。

(十九)推动林果业提质增效。推进水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老旧果园改造和现代果园建设,大力推广轻简高效栽培模式。支持智能化分选设备建设,发展果品精深加工。加大运城苹果、隰县玉露香梨等品牌建设力度。发展红枣、核桃等干果产业,在临县、石楼等12个红枣重点县和汾阳、垣曲等10个核桃重点县开展试点工作,推广应用品种矮化、增施有机肥等技术。

(二十)持续优化乡村产业平台。依托资源禀赋,立足产业基础,优化产业布局,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等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为载体,推动一批百亿级产业链提质增效,做强省级特优农业专业镇,做优市级特优农业专业镇。

(二十一)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实施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支持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鼓励和支持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发展保鲜、储藏、分级、包装等设施。布局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培育壮大亿元级企业群体。鼓励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原料基地+中央厨房+物流配送”等模式,大力发展主食加工、净菜配送等农食融合产业。

(二十二)推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历史文化名村、古村落、红色乡村及三个一号旅游公路沿线村庄为重点,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培育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进乡村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加快构建农产品和农资现代流通网络,支持各类主体协同共建供应链。持续推进乡村e镇建设,培育壮大农村电商人才队伍,开展助农直播活动,实施农产品上行快件物流补助政策。

五、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着力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二十三)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发挥县乡国土空间规划的空间统筹和要素保障作用,促进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因地制宜编制村庄规划,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不得要求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对不需要编制的可在县乡国土空间规划中管控引导或出台通则式管理规定。以三个一号旅游公路驿站所在村、沿线村以及城郊融合类村庄为重点,布局建设300个以上精品示范村、2500个以上提档升级村,所有行政村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在耕地总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以县域为统筹单元、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按需有序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二十四)继续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分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规范化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和三个一号旅游公路沿线提质增效行动,新改建农村路4300公里,实现较大人口规模(30户及以上)自然村100%通硬化路,乡镇100%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消除农村公路存量四五类桥梁。有序推动城市公交线路向乡村延伸。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升级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和农贸市场等。推动农村消费品以旧换新。推进城乡配电网建设。扩大农村分布式能源接入和应用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公共充电设施。推进农村生物质能源多元化利用,加快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农村清洁能源利用体系。深入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提升农村地区电信普遍服务水平。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推进国家和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建设。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抗震)改造。

(二十五)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新建、改扩建100所寄宿制中小学校,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全面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和资金规范使用。持续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扎实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打造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升级版。提升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推动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农村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医疗保障。加强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统筹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中国山西行动。拓展农村托育服务。健全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对连续参保和当年零报销的农村居民,提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继续实施“城乡养老和老年助餐幸福工程”,新建改造区域养老服务中心50个、标准化社区食堂100个。持续开展“乡村著名行动”,提升乡村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农村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等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

(二十六)持续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推广“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务实推进农村改厕。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优先就地就农资源化利用,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探索偏远镇村生活垃圾小型化分散式焚烧处理试点。加快县域生活垃圾焚烧电厂建设。持续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和美丽庭院行动。

(二十七)加强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持续推进“两山七河五湖”、岩溶大泉、湿地生态修复治理,加快推进“一泓清水入黄河”生态保护工程,深入开展母亲河复苏建设幸福河湖三年行动。综合治理地下水超采、采煤沉陷区和水土流失。持续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大力实施“三北”工程和黄河“几字湾”攻坚,完成营造林260万亩。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实施种草改良70万亩以上。加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

(二十八)加快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多元替代等减量增效技术和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等措施,稳步实施“绿色农资”升级行动,促进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水产养殖尾水处理,加强地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环节监管,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依法依规落实禁烧管控要求,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强化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六、坚持抓党建促乡村全面振兴,着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二十九)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村一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持续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年轻干部在农村基层“水土不服”问题。做好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培育储备。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持续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因地制宜探索优化“空心村”党组织设置。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标准,保障村“两委”干部报酬。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

(三十)加强农村文明乡风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更加深入人心。大力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组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微视频)征集展示活动,持续开展文明村镇创建,着力涵养文明乡风、淳朴民风、良好家风。丰富农村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实施群众文化惠民工程,免费送戏下乡10000场,办好“村跑”“村BA”“村晚”等文体活动。办好第八个中国农民丰收节山西系列活动。持续加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开展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化保护。加大乡村文物保护力度,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

(三十一)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深入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扎实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加强对农村适婚群体的公益性婚恋服务和关心关爱。加大对婚托婚骗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宗祠规范管理。持续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持续整治人情攀比、大操大办、厚葬薄养、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完善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规范农村演出市场,深入整治低俗表演活动。加强农村科普阵地建设,反对封建迷信。

(三十二)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防范遏制“村霸”、家族宗族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清风2025”专项行动。加大对农村地区吸食、贩卖、制造毒品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常态化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进农村”活动。严厉打击涉农领域传销、诈骗等犯罪活动。开展“送法进农村”“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燃气、消防、自建房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和排查整治,开展基层应急“第一响应人”和灾害信息员培训。

(三十三)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制定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从县乡借调工作人员从严管控长效机制。精简优化涉农考核,严控到乡镇、村抽查印证次数。清理整合省级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持续深化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推动农村基层党建、政法、综治等各类网格“多格合一”。巩固“减上补下”和县域内统筹调剂乡镇(街道)编制资源工作成果,加强分类管理、统筹使用。

七、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着力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三十四)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在4个县、10个乡镇和40个村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开展地籍调查,分类化解矛盾问题。健全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制度,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不得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增强带动农户能力。

(三十五)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严控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不对集体收入提硬性目标。持续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专项治理,推广应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测平台。

(三十六)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占到土地出让收益的比例达到50%以上,或不低于土地出让收入的10%。发挥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的引导撬动作用,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开展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深化农业信贷领域银担合作。引导金融机构依托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积极开展生物活体、农业设施等抵质押贷款业务。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应用。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依法严厉打击涉农非法金融活动。

(三十七)加大乡村人才培育力度。启动乡村人才振兴“1513”群雁行动。深化“乡村振兴万人计划”。鼓励高校增设与“三农”领域重大需求相关的本科专业。支持职业学校加强涉农专业建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计划继续向脱贫地区倾斜。持续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项目。强化农民技能培训,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3万人以上。深入实施乡村巾帼追梦人计划和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有序引导城市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下乡服务。

(三十八)持续推进林业、供销社和农业水价等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3个市、27个县试点建设,持续开展“百场带千村”行动,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收益权量化到户、收益权证发放到户,依申请做好验收合格退耕还林地不动产登记工作。持续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筹建山西供销集团。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引导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节水灌溉服务。

(三十九)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完善激励政策,推动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实行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并举。进一步提高农业转移人口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

(四十)完善联农带农机制。鼓励发展带动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特色产业,引导农户发展特色种养、庭院经济等家庭经营项目。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引导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农户等紧密联合与合作,通过保底分红、入股参股、服务带动、就业增收等方式,把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规范和引导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办好农村的事,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关键在党。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摆在重中之重位置,健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推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走深走实。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重点实事。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防止政策执行简单化和“一刀切”。鼓励各地实践探索和改革创新,引导各方力量支持参与乡村振兴。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落实举措,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文章关键词: 山西 乡村振兴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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