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办理时限延长至2023年5月31日。【详情】
对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截止时限为2023年6月30日。【详情】
对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办理时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详情】
对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最多延长办理时限至2023年6月30日。【详情】
决定继续延长补贴资质到期产品的补贴办理时限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在补贴资质有效期满前生产及购置的机具按规定办理补贴。【详情】
为进一步稳定政策实施预期,保障购机者合法权益,决定继续延长补贴资质到期产品补贴办理时限,允许在补贴资质有效期满前购置的机具申请【详情】
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限时办理情况通报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农机化中心(站):按照信息公开办理时限有关规定,补贴申请办理时【详情】
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升级了资质到期产品补贴办理功能,在申报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各区市县和乡镇请按照《资质到期产品补贴办【详情】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资质到期产品补贴办理工作的函》(农机政〔2020〕41号)要求,决定将补贴资质到期产品补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