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关于2022年第四批农机试验鉴定结果的通报各有关单位: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详情】
关于做好2023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通知新农机办发〔2022〕29号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详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全国第七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名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详情】
加快2022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进度与资金结算,与财政部门及时沟通、协调,加强联合监管,及时按程序按规定兑付补贴。【详情】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推介第二批特色经济作物适宜品种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与典型案例的函农机科〔2022〕132号各省、自治区、【详情】
对2022年11月30日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但尚未投档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投档时限延长至2023年1月31日。【详情】
截止2022年12月6日,对2022年第四批1862个产品进行了形式审核,通过产品1862个(见附件)。现将形式审核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详情】
为进一步稳定政策实施预期,保障购机者合法权益,允许在补贴资质有效期满前购置的无违规情形农机产品申请办理补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详情】
关于推介2022年设施蔬菜机械化生产先进模式的通知农机化总站〔2022〕1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推广站(中心),新疆【详情】
11月12日至13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学会、农业农村部西北农业装备重点实验室、石河子大学机械电气工程学院联合主办,农业农村【详情】
截止2022年10月31日,我中心对2022年第五批1286个产品进行了形式审核,通过产品1286个(见附件1)。现将形式审核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详情】
关于增设自治区解决涉及“三农”(乡村振兴)困难诉求联系方式的通告进一步畅通渠道,涉及“三农”方面的困难诉求,可以直接拨打电话189992【详情】
对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最多延长办理时限至2023年6月30日。【详情】
自2022年12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和销售的560kW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应符合中国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简称“国四”)。【详情】
关于征集2023年自治区财政扶持农机化发展项目的通知新农机办发〔2022〕25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农机【详情】
根据各地上报的秋季农机跨区作业摸底调查情况,现将自治区2022年秋季棉花、玉米跨区作业机收调入(调出)需求信息予以发布(见附件)。【详情】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推介2022年蔬菜初加工机械化典型案例的通知农机科〔2022〕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详情】
经我站鉴定,鄯善县锐隆康达农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等17家企业的45个产品通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准予核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见附件1【详情】
关于印发《新疆花生机械化收获作业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新农机办发〔2022〕22号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