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之日(含)后购置的机具(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按新补贴标准执行。【详情】
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补贴申请办理时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详情】
保持政策连续性,保护购机者利益,2022年12月15日(含)之前购置的机具执行原补贴标准,2022年12月15日之后购置的机具执行新补贴标准,【详情】
对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农机补贴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购机发票日期为准),补贴申请办理时限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详情】
进一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更加便捷高效实施,提高农户购机补贴资金申领满意度,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详情】
单套补贴限额不超60万元,具体按照《山东省粮食烘干中心成套设备补贴额一览表》(见附件1)执行。【详情】
经组织专家研究论证,拟定了《农机北斗导航辅助驾驶系统前装验证方案》(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详情】
2022年12月31日之后将不再受理2021年度资质到期产品的补贴申请。【详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新增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备案情况进行公示的通知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检测机构、生产企业:根据《福【详情】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2023年5月31日为过渡期,2023年6月1日及以后生产并在集团申请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列入“三合一”办理范围的机具必须【详情】
对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办理时限延长至2023年5月31日。【详情】
对于2021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我市政策规定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农业机械(以发票日期为准),补贴申请办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详情】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业机械实施“国四”排放标准的通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业机械实施“国【详情】
对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申请办理时限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详情】
从中央财政拨付本市的农机购置补贴中安排资金,对报废的老旧农机具给予适当补贴。【详情】
我省拟对部分重点机具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三合一”办理方式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情】
关于做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排放标准“国三”升“国四”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1235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县(市、区【详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执行国四排放标准和实行“三合一”补贴办理的通知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有关企业,购【详情】
“国三”农机产品补贴申请办理时限。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申请办理时限延长至2023年5月31日(含【详情】
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第三阶段排放标准柴油农业机械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补贴申请办理时限延长至2023年5月3【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