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6年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要求,我厅研究起草了《2024-2026年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预防和化解上述文件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我厅依法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工作,现就风险评估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限
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5日
二、评估主体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三、意见反馈途径
若您认为上述文件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方面的风险,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和建议:
1.信函:叶剑锭联系电话:025-86381165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
2.邮件:zhuyaoabcd@163.com
附件:2024-2026年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2024-2026年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公示稿).docx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8月29日
2024-2026年江苏省农机购置
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建设农业强省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充分发挥效益为主线,以推动科技自主创新、智能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坚持开拓创新、公平公正、优机优补、严惩违规,支持广大农民群众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农机研产推用全链协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为确保守住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以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支撑。
二、实施重点
(一)突出支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以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为着力点,将更多先进适用机具有序纳入我省补贴范围。聚焦机播(机插)增产和机收减损,重点支持高性能播种机、智能高速插秧机、大型智能高端联合收获机械等有助于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急需、农机装备补短板、农业其他领域急需,以及事关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等农业机械(以下统称“重点机具”)的推广应用。
(二)突出支持农机科技自主创新和安全可控。结合全省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建设,开展鉴定机制创新,开辟急需适用农机鉴定“绿色通道”,在协同建设先导区省份间开展创新产品补贴资质互认。科学规范采信农机产品质量认证和第三方机构检验检测结果,有力有效提升农机鉴定能力,加快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机新产品取得补贴资质。对被农业农村部纳入“黑名单”的认证机构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认证结果或检测结果不予采信。
(三)突出优化补贴标准。提高部分重点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从30%提高到35%,其中包括经省级及以上农机鉴定(认证)机构鉴定或认证(可采信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报告)并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的新能源农机(混合动力或电动等重点机具)。对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机具,实行降低补贴标准、退坡处理直至退出补贴范围。
(四)突出支持先行先试。深化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逐步推广与农机作业量挂钩的兑付补贴资金的操作方式。鼓励有关地方探索对参与防灾减灾的机具达到一定作业量后适当给予应用补贴的方式方法。持续实施好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加快先进适用短板创新机具研发制造、熟化定型和推广应用。
(五)突出强化补贴监管。运用全国农机作业指挥调度平台及地方平台,推进补贴机具唯一身份识别,发挥大数据信息优势,提升违规行为排查和监控能力。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多部门联动,完善省、市、县三级监管机制,全流程加强补贴机具研产推用各环节监督管理。鼓励支持农机行业协会发挥引领行业自律功能,强化社会监督。
(六)突出提升服务效能。优化简化资金兑付流程,增加结算批次,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提高补贴办理便利性,确保及时兑付。加强补贴资金管理,落实专款专用要求,加大对超期不兑付、兑付慢问题治理力度,补贴预算执行情况与下一年度资金安排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