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农业用油惠农保供合作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鲁农机字〔2026〕1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中石化分公司、中石油分公司:
为充分发挥中国石化和中国石油品牌、资源、服务等优势,切实增强重要农时农机作业用油保障和服务能力,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商务厅、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制定了《农业用油惠农保供合作方案(2026-2028年)》,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商务厅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
2026年1月30日
农业用油惠农保供合作方案
(2026-2028年)
为充分发挥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品牌、资源、服务等优势,增强农机作业用油保障和服务能力,推进农业机械化,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经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商务厅、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中国石油”)认真研究、充分协商,制定本合作方案。
一、合作思路
畅通燃油供需循环,优化供给服务结构,确保重要农时农机作业用油和肥料等农资供应,支持各地顺畅做好机械化生产,为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合作内容
(一)保障优先用油。在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组织各地市公司做好用油供应储备、农资备货等相关工作,因地制宜制定油品资源调配和保供方案,一地一策优先保障重点区域农机作业用油供应。如遇市场供应紧缺时,优先足量保障农机作业用油。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接,提供农情、农机具投入及作业进度与用油需求等信息,配合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做好保供工作。
(二)实行优惠加油。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在重要农时,结合当地资源和市场情况,一地一策制定农机作业用油专属优惠方案,优惠力度不低于当地零售到位价的3%,对持有合法有效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驶证与驾驶证的机手给予加油优惠。
(三)提供优质服务。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在加油站内开辟农机作业用油绿色通道,提供优先加油服务;在农时紧张、用量集中的时段和区域,采取有效措施,提供送油到田间地头服务;在具备条件的加油站,为机手提供洗漱、休息等便民服务。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向机手提供中国石化、中国石油靠近农机作业区域的国省道、城郊、农村等重点加油站位置信息,协调有关部门支持送油下乡,做好供需主体对接服务工作。
(四)助力节本增效。省农业农村厅与中国石化、中国石油支持各地联合举办机手职业技能培训、作业竞赛及现场推介活动,向机手及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宣传农机作业用油优惠政策举措;支持各地围绕“安全、绿色”用油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培训宣传等,提高机手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提升燃油使用效率;联合研究农业生产对油品、非油品、新能源等需求及与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综合供应服务精准对接举措,加快大数据体系建设,推动降低农用能源社会交易成本和加快农业生产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加强优质农机润滑油脂供应与应用指导,为保障农机正常运行、提高农机作业效率提供支持。
(五)助力精准帮扶。中国石化、中国石油拓展非油品业务,通过加油站商品物流配送体系,加强化肥、尿素、种子等生产物资供应保障,拓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销售渠道,对接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县农产品,帮扶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省农业农村厅支持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与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加强信息对接,依法拓展业务。
三、合作机制
(一)建立日常沟通协调机制,省农业农村厅由农业机械化管理处牵头负责,省商务厅由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牵头负责,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由零售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及时跟踪调度重要事项落实情况,通报交流工作进展。
(二)建立形势会商机制,对重要农时用油供需情况进行研判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用油储备及供需、机具作业轨迹、机具牌证等信息共享对接,持续提升各项服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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