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
甘农财发〔2025〕66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兰州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省农垦集团公司:
经研究,现将2026年提前下达的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63801万元的资金计划下达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
按照农财两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要求,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机发〔2024〕14号)、《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有进有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机发〔2025〕13号),2026年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重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相关的农业机械,支持特色产业机械、先进智能绿色高端机械、丘陵山区机械、农业救灾机械的补贴需要。加力推进“优机优补”“有进有出”,加快短板创新机具有序列补,加快过时落后机具补贴退坡退出,按规定支持北斗终端及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在农机领域规模化应用。
二、加快补贴政策实施
中央补贴资金需全部落实到户,资金使用需通过补贴办理服务系统兑付体现。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接到资金计划后,抓紧开展机具申办录入、机具核验、公示和结算工作,严格按照审批时限要求,分类审核,加快推进,小批量多频次申请结算,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三、严格项目资金监管
各地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资金使用全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价,严格实施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的“双监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要对资金执行进行定期调度,动态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加快资金兑付进度。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落实项目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实施好各项具体工作,及时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填报资金执行进度、绩效完成情况等信息,并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已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应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集中发放,并严格遵守财政支农资金兑付时限15个工作日的要求。
附件:1.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计划表
2.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2月3日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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