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2025年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清单
为充分发挥兵团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引导作用,全面提高兵团政策可及度、知晓度和便利度,快速精准释放政策效应。兵团农业农村局组织编写了《兵团2025年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明白纸》,现发布如下。
一、粮油生产保障
1.小麦“一喷三防”补助。主要支持自愿实施“一喷三防”的小麦实际种植者(含小麦种植职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工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或开展喷防作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2.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重点支持绿色高产高效整建制推进县建设,开展粮油单产提升。
二、农业产业发展
3.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实施方式为“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师级结算、直补到卡(户)”。重点支持高性能播种机、大型智能高端联合收获机械等有助于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农机装备补短板、农业其他领域发展急需等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4.农业产业融合发展。
(1)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主要支持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文公布承担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任务的师市开展现代化规模化种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智慧农业建设、产业链供应链完善提升、农产品认证与品牌培育、联农带农增收等。原则上每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奖补资金总额1亿元,按照批准建设、通过第一次、第二次绩效评估,分别奖补3000万元、3000万元、4000万元。
(2)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主要支持承担兵团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任务的师市(单位)开展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建设,重点围绕种养生产、加工流通、品牌营销、质量标准、科技服务、联农带农等环节领域,建强公共基础设施、提升产业水平。原则上每个集群奖补资金总额2亿元。按照批准建设、通过第一次、第二次绩效评估,分别奖补6000万元、7000万元、7000万元。
(3)国家农业产业强镇。主要支持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文公布承担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任务的团(镇)聚焦主导产业关键薄弱环节,提升标准化种养、产地加工等设施装备水平,打造乡土特色品牌,拓展营销渠道,促进转型升级、做优做强等。原则上每个农业产业强镇奖补资金总额1000万元,按照批准建设、通过绩效评估,分别奖补300万元、700万元。
5.种业发展(资源保护和性能测定)。主要支持种猪生产性能测定、奶牛生产性能测定。
6.畜牧业发展。
(1)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用于支持实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建设智慧牧场及订单收储优质饲草料等。
(2)粮改饲。主要支持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收储使用青贮玉米。
(3)牧区良种补贴。主要用于补贴使用良种冻精开展人工授精的肉牛养殖场(户)及购置种公羊的养殖场户。
7.渔业发展。支持发展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
三、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
8.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主要支持兵团依法登记并纳入农业农村部及兵团农业农村局重点监测农工合作社名录库的合作社、联合社。
9.高素质农民培育。主要支持开展农机手技能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和乡土文化能人、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和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等“三农”重点领域人才需求培训。
10.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主要用于支持科技支撑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加强多元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强化先进农业技术试验示范、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提升农技人员能力素质、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技术应用、强化农技推广信息化服务等。
四、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
11.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对推广使用回收加厚高强度地膜、符合国家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地膜给予补助。
12.草原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对完成草原承包合同签订确定的草地承包经营者或使用者权利人进行补助。禁牧补助每年7.5元/亩;草畜平衡补助每年2.5元/亩。
13.渔业资源保护。重点支持在塔里木河水系、伊犁河水系、额尔齐斯河水系等重点水域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恢复水生生物资源。
14.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支持在秸秆资源量较大的团场有序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利用。
五、耕地建设与利用
15.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持对象为兵团辖域内所有合法的实际种植者。对种植冬春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230元。
16.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国家下达高标准农田任务指标,支持兵团范围内师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用于开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将建设重点放在田内。新建项目优先开展田块整治、田间灌排体系、田间道路和电力设施配套等基础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补齐田间设施短板弱项。
17.耕地质量提升。
(1)化肥减量增效。主要用于支持在粮油作物主产区和经济作物优势区开展“三新”集成模式推广。
(2)第三次土壤普查。主要用于支持兵团土壤三普技术支撑单位编制兵团土壤三普成果。
六、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
18.动物防疫补助。主要用于国家重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因疫病强制扑杀和销毁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补助、养殖环节集中无害化处理补助。
19.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主要用于小麦、玉米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补助。
20.布鲁氏菌病防控经费。主要用于各师市开展布病强制免疫方面、检疫净化方面、示范创建和兵地联防示范区建设方面。
21.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对师市火箭弹、人雨弹进行补贴。
2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主要支持开展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管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等相关的其他工作、特色农产品品质评价等。
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23.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主要支持脱贫团(镇)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团场,以及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重点支持团(镇)特色产业发展,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支持连队和乡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脱贫人口开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优先聘用监测对象等从事公益性岗位(岗位设置不能与人社部门的公益性岗位重叠),帮助就业创业增收。支持跨省或疆内跨师市(地州)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安排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安排“雨露计划”补助,帮助提升就业能力。
八、制种大县奖励
24.制种大县奖励。主要支持国家认定的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第六师五家渠市、第八师石河子市、第九师白杨市等国家级制种大县,开展制种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制种监管、新品种科技试验示范、仪器设备购置等制种产业发展相关方面。
九、农业保险
25.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支持团场职工群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群体。包括种植业(稻谷、小麦、玉米、油料作物、糖料作物、棉花、马铃薯)、养殖业(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南疆师市的核桃、枣、梨、苹果、葡萄等特色林果业和肉羊特色养殖业)的物化成本保险,以及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水稻、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玉米种植收入保险)。兵团财政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区分除第一、三、十四师的其他师市和第一、三、十四师,对种植业保险给予10%、15%的补贴,对养殖业保险均给予10%的补贴,对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和种植收入保险给予20%、30%的补贴。此外,兵团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规模资金,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通过以奖代补政策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