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0661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邱宁宏、杨恩兰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西部脱贫地区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西部脱贫地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财政部积极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采用因素测算法分配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方向)至省级。各省有关部门可在中央资金的基础上统筹本级财力,按照有关规划和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合理确定不同地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联合有关部门,分区分类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进一步夯实国家粮食安全根基。
二、关于适当提高西部脱贫地区农业生产补贴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生产,不断强化粮食生产政策支持,加大种粮补贴力度,2025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超过2200亿元,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耕地轮作休耕补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等政策,对包括西部脱贫地区在内的符合条件的种粮农民给予直接补贴,有效调动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结合西部地区实际,在政策实施中对西部地区予以倾斜支持,如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中,采取“地方补贴、中央补助”的方式,对试点省份实际支出的贴息资金按地区分档予以差异化奖补,其中对西部地区按80%的最高比例予以支持。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将继续实施好各项粮食生产支持政策,保护和调动好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关于支持西部脱贫地区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2017年以来,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组织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政策,支持各类服务主体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聚焦小农户和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开展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3万个服务主体为小农户开展社会化服务,服务面积超过3000万亩。在中央财政资金的示范带动下,目前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有24.2万个经营性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年服务面积4亿亩次,其中服务粮食作物面积2.6亿亩次,服务小农户近2100万户。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联合有关部门继续支持各类服务主体重点围绕服务小农户、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丘陵山区开展社会化服务。研究出台《关于加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印发《“十五五”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支持有条件的服务主体因地制宜建设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为广大农户提供综合性服务,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迭代升级。
感谢你们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5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