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代表团:
关于支持高水平建设江淮粮仓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良田建设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强化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指导服务,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政策引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优化建设布局和时序安排,引导各地因地制宜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资金投入。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增发国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亩均投入提高到2000元以上。会同财政部采用因素法测算分配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方向)至省级,并按规定对粮食主产省予以倾斜支持。强化建后管护。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各地做好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推动建立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多渠道筹措和保障管护资金。安徽省出台《农田建设工程管护规定》,落实管护专项经费1亿元,健全管护机制,确保已建工程持续发挥效益。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方案》,优化建设空间布局和时序安排,突出建设重点,统筹推进实施。拓宽资金渠道,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提高建设质量,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二、关于支持良机发展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支持力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稳步提升。鼓励开展试点。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可支持有基础、有条件、有潜力、有意愿,以及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规范的省份,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安徽省可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提出开展试点申请,农业农村部将会同财政部综合各地农机补短板工作基础、农机装备研发能力、市场推广潜力等因素,评定试点实施单位。优化完善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两新”政策决策部署,2025年2月,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进一步扩大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将水稻抛秧机、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植保无人机等新增纳入补贴范围,包括安徽在内的各省份自行确定的报废更新补贴农机种类范围上限由6个提高至12个。在2024年报废补贴标准相关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有关重点机具报废补贴标准。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指导安徽省做好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前期准备工作,推动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两新”资金,加力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推动加快实现粮食耕种收全程机械化。
三、关于提升良法水平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指导服务,推动高产高效、防灾减灾等技术落地见效。加大项目支持力度。2024年,会同财政部安排33.6亿元中央资金,支持各地开展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在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加快良田良种良机良法“四良”系统集成和主导品种、主推技术、主力机型“三主”融合,有效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健全灾害预防机制。联合中国气象局、水利部、应急管理部制定印发加强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指导意见、科学应对农业自然灾害工作预案和农业防灾减灾救灾类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强化会商研判,最大限度降低因灾损失。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实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集中力量、集聚资源、突出重点,在更大规模、更高层次推动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融合,带动粮油作物大面积均衡增产增效。
四、关于支持优农优链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补贴补偿、产业增值等措施,着力调动主产区重农抓粮积极性。加大主产区利益补偿。优化农业相关转移支付,将粮食产量和播种面积作为相关转移支付分配的重要因素。强化对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的财政奖补力度,奖励规模逐年递增,主要用于扶持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启动实施中央统筹下的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安排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时向粮食产业倾斜、向产粮大县倾斜,目前已累计支持建设46个粮食产业集群、148个以粮食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和440多个粮食产业强镇,推动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种粮农户增收。其中,累计支持安徽省建设大豆等9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宿州市埇桥区等12个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在重大项目、奖励资金等方面逐步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倾斜支持力度,推动粮食产能巩固提升。
感谢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