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规范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支持引导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夯实农业农村现代化装备基础,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精神,组织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