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区、农业农村局:
为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发展,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19953.25万元,其中农机购置补贴17875万元、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436. 65万元、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681.6万元、生猪良种补贴960万元(具体资金安排详见附件1)。收入列“1100252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99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
请按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财规〔2023〕26号)和有关项目实施方案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