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补贴机具范围取消的品目
(一)小粒种子播种机品目取消,原小粒种子播种机根据产品情况分别归入条播机、穴播机、单粒(精密)播种机中。
(二)免耕播种机品目取消,原免耕播种机根据产品情况分别归入条播机、穴播机、单粒(精密)播种机中。
(三)水稻直播机品目取消,原水稻直播机根据产品情况分别归入条播机、穴播机、单粒(精密)播种机中。
(四)原整地施肥播种机品目取消,调整为秸秆还田整地播种机品目。
(五)原其他机械大类其他机械小类中,编号为15.2.16的有机肥加工设备品目因类别调整被取消。
(六)根据我区应用和补贴情况,取消了埋茬起浆机(原埋茬起浆机,编号为1.2.7)、抛秧机(原秧苗移栽机品目内的水稻抛秧机系列,编号为2.3.2)、生物质气化设备(原沼气发电机组,编号为15.2.14)、船用油污水分离装置(原船用油污水分离装置品目,编号为10.2.2)、手扶拖拉机(原手扶拖拉机品目,编号为14.1.2)、水井钻机(原水井钻机品目,编号为15.2.6)等6个品目。
五、农机购置补贴专项鉴定产品
(一)原专项鉴定产品辣椒除柄机由其他机械品目,列入果菜茶初加工机械大类果蔬初加工机械小类果蔬去柄机品目。
(二)原专项鉴定产品滴灌带回收机由废弃物处理设备品目,列入种植业废弃物处理设备大类农田废弃物收集设备小类滴灌带回收机品目。
(三)原专项鉴定产品精准控制水肥一体化装置由施肥机品目,列入种植施肥机械大类施肥机械小类施肥机品目。
六、补贴额一览表调整情况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く2021—2023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的通知》(农办机[2021]5号)精神,经专家评审、专题会议审定、公示征求意见等,新增了撒(抛)肥机、清粪机、畜禽粪污固液分离机、畜禽粪便发酵处理设备、畜禽粪便翻堆设备、沼液沼渣抽排设备、病死畜禽处理设备、轨道运输机等8个品目、49个分档,调整了喷雾机品目中风送式喷雾机和铺膜(带)播种机品目中1膜12行精量铺膜播种机6个档次的补贴额,随本次修订稿一并发布。各地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努力做到家喻户晓,积极推进便民服务措施,为购机者申请补贴提供便利。详见附件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2022修订)》。
七、相关要求
(一)《2021—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22修订)》(附件1)全面执行2021版标准。为方便各地和有关单位开展后续工作,根据上述情况梳理修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品目对照表》(附件2),
请各地和有关单位认真把握范围、类别和品目修订情况,切实抓好落实。
(二)补贴范围内部分品目名称和内容发生了变化,按现行《农业机械分类》(NY/T 1640—2021)标准执行,具体情况可查阅《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做好<农业机械分类》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的函》(农机管[2021]27号)等相关规定。
附件:1.2021—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22年修订)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品目对照表
3.2021—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2022修订)
4.2021—2023年农机专项鉴定购置补贴产品最高补贴额一览表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