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常年投档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组织专家对2021年第一批企业自主投档信息进行了形式审核,形成了《天津市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信息第一批》(公示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8月11日-13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核结果
我市对4056个产品进行了形式审核,审核通过产品3334个,不通过产品198个,暂未通过产品524个(详见附件1)。
其中暂未通过产品包含以下四种情形:
1.需开展实地演示评价的产品75个;
2.需函询的产品48个;
3.需审核可靠性试验报告的产品392个;
4.需函询并同时审核可靠性试验报告的产品9个。
同时,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所属档次和参数等未调整,继续有效的产品6189个(详见附件2)。
二、相关要求
1.对暂未通过需开展实地演示评价的产品,请农机生产企业在公示期内向我委提出书面申请(公示期内未提出书面申请的,视为放弃投档),并于2021年12月30日前组织实施实地演示。实地演示评价未通过的,视为投档审核未通过。
2.对暂未通过需函询的产品,我市将对出具可靠性试验报告的相关检测机构进行公开函询,请相关生产企业予以协助。
3.对暂未通过需审核可靠性试验报告的产品,我市将组织专家逐一开展可靠性试验报告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后导入申请办理服务系统。
以上三种情形所涉及的产品将实行重点监管。
4.审核不通过退回修改的产品,请在公示期内完成修改并提交上报。
5.确认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所属档次和参数等未调整,继续有效产品的补贴额。
三、意见反馈
请各农机生产企业认真核对相关公示信息,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委反馈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须注明真实姓名,单位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22-83812057,28450531。
邮箱:snyncwnyjxhglc@tj.gov.cn。
附件:
1.天津市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信息第一批(公示稿)
附件1-1:评阅不通过(定稿) 点击下载
附件1-2:评阅通过(定稿) 点击下载
附件1-3:评阅暂不通过(定稿) 点击下载
2.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继续有效产品(公示) 点击下载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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