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从事报废农机回收(拆解)经营活动的企业资质条件
1.必须经过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经营范围含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业务(营业执照中可增加农机回收、拆解业务);
2.有从事机械拆解报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5人,具有高级工至少1人;
3.有开展机械拆解报废应具备的必要设备;
4.有必要的办公场所,有专门的拆解和停放报废农机的场地,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
5.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
附件3
关于从事报废农机回收经营活动的申请书
县农业农村(农机)局、县商务局:
企业(合作社)现有从业人员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名、技术工人名、管理人员名、其他人员名;回收拆解场地平方米,具有必要的回收拆解设备及消防设施,年回收报废农业机械能力台;没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特申请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活动,请予认定。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 企业类型 | ||||||||
地 址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 |||||||||
办公场所 | |||||||||
详细地址 | 邮政编码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电 话 | ||||||
报废农业机械拆解场地 | |||||||||
拆解场地详细地址 | 自有/租赁 | 面积(平方米) | |||||||
专业技术人员(含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总人数 名)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技术职称/等级 | 工作岗位 | ||||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设备 | |||||||||
设备名称 | 数 量 | 单 位 | 自有/租赁 | ||||||
农机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公章) | ||||||||
商务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