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县要成立项目领导组,组长由县委或政府领导担任,农机、财政等部门及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要做好各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并争取增加地方财政资金投入,保障农机深松工作经费。领导组下设项目实施组和验收组,项目实施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计划任务、组织发动、资金兑付等事项;项目验收组由项目领导组成员单位组成,负责全面核查验收工作。由第三方承担质检服务工作的项目县要加强对第三方质检服务的监督,高质高效推进质检服务工作。
(二)加强机具保障。要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先扶持发展大型拖拉机和深松机械,保证深松整地作业需要。要充分发挥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的作用,强化大型拖拉机和深松机的合理调度,争取成方连片作业,整乡整村推进。要加强对机手的职业道德教育,鼓励有能力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优先为贫困农户开展深松作业,或为贫困农户减免部分作业费用,助力产业扶贫。
(三)加强技术培训。各地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要通过举办农机深松现场演示观摩会,广泛宣传深松作业的重要意义,提高农民群众开展深松作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加强作业期间巡回技术指导,及时协调解决作业期间遇到的问题。要协调终端设备服务商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技术服务人员的设备安装、调试、检修水平,切实做好智能监测平台的维护和终端设备检修服务工作,确保作业数据及时、准确、可靠上传。
(四)加强资金监管。各地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强化档案管理。要加强补助资金兑付环节的风险防控,杜绝弄虚作假、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现象发生。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对实名投诉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
(五)加强绩效评估。各地要完善项目操作程序,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保绩效目标圆满完成。要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通过有效的办法和科学的程序,全面完成项目任务,并会同财政部门强化对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各市要加强对项目县的督导检查,对于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其及时整改完善。项目完成后,对项目县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绩效考评。
(六)加强进度报送。各市要督导各县在“全国农机化生产信息服务平台”的深松模块中按时报送作业进度,并认真核实报送数据。深松整地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及时统计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落实情况,于12月5日前将年度农机深松整地工作总结和绩效考评情况报送省农机发展中心农机工程项目部。
附表:点击下载
1、各市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分解表
2、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监测记录表
3、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记录表
4、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
5、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