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植保无人飞机投档
(一)植保无人飞机产品技术条件
1.空机重量不大于116千克,起飞全重不大于150千克,载药量10升以上;
2.设计飞行速度不大于15米/秒,设计飞行真高不超过20米,能够控制在视距内或扩展视距内操作,无人机飞行时可令飞手对无人机周边情况进行实时观察;
3.有固定的药箱安装位置和唯一匹配紧固件,一款机型能且只能匹配一款药箱;
4.加装有飞行控制芯片、电子围栏、避障系统软件、配备北斗和GPS双模及以上卫星导航系统、作业飞行数据实时记录存储设备和施药作业系统,具备防重喷漏喷、防农药漂移功能,能够实现作业飞行可识别、可监测、可追查;同时具备手动控制模式和自动控制模式,应能确保飞行过程中两种模式的自由切换,且切换时飞行状态应无明显变化。
5.获得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或鉴定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或鉴定证书;
6.纳入适航管理的无人机由民航局适航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二)植保无人飞机生产企业条件
1.建立有智能化管控平台,能够对其产品的作业飞行实行远程实时监测、安全管控,且该平台已直接或间接接入中国民用航空局无人机云交换系统,并可实现接入黑龙江省农机调度指挥平台(初审后再接入);
2.拥有健全的植保无人飞机操作人员培训考核体系,有较强的培训师资力量,能够对其产品操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安全飞行常识、基本操作技能、安全用药技术和突发情况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考核;
3.参与试点的生产企业需按规定向试点省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投档相关要求
1.以“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中的植保无人飞机产品推送后“完善产品信息”时的具体要求为准。
2.植保无人飞机生产企业承诺书及试点产品申请见附件2
四、投档方式
2020年补贴产品投档实行网上投送,不接受书面投档申请,生产企业按“自愿参加、自主投档、承诺践诺”制,通过登录“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网址:http://td.sxwhkj.com/)推送企业信息至黑龙江省,并上传经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承诺书,通过审核后推送投档产品信息至黑龙江省(在投档平台中已上传过2020年承诺书的无需再次上传),并按黑龙江省投档要求完善产品信息,提交上报。
五、投档时间及相关安排
投档起止时间:
2020年8月13日至8月19日17:00
自行修正完善时间
2020年8月25日至8月27日17:00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晓彬、孟繁锃
联系电话:0451-53738677
附件1:黑龙江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0年度调整公告稿) 点击下载
附件2:植保无人飞机生产企业承诺书及试点产品申请 点击下载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