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市县农机部门要充分认识智慧农机合作社试点建设的必要性,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将该项工作放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结合当地农机化发展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 安排专人负责,强化日常督导,确保该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项目引导,确保资金投入
建立以农机化项目为引导,农机合作社为主体,社会资金为补充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模式,鼓励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建设。各市、县农机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资金和政策支持,结合社会化服务项目和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推动试点合作社开展智慧农机合作社建设,每市确定1-2个试点合作社,并于6月30日前报回省中心农机社会化服务部。
(三)强化培训,提高认识
各级农机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及工作安排,对农机管理人员和合作社社长开展智慧农机合作社培训,通过不同层级的培训在系统内部打造一批懂物联网技术、能应用物联网指导合作社建设的队伍。积极鼓励合作社成员参加智慧农机合作社培训,通过培训提升认识,使智慧农机合作社建设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
(四)科技引领,推动农机合作社开展“全程机械化+农事综合服务”
智慧农机合作社建设旨在通过信息技术集成,降低农机合作社在产前、产中、产后的管理成本和经营风险,提升组织化程度,最终实现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各级农机部门要积极参与到智慧农机合作社试点建设中,为农机合作社做好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引导和带动农机合作社朝着“全程机械化服务+农事服务”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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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