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安徽省植保无人飞机试点补贴额一览表
大类 | 小类 | 品目 | 分档名称 | 基本配置和参数 | 补贴额 | 备注 |
遥控飞行喷雾机 | 10L及以上电动多旋翼植保无人飞机 | 载药量:≥10L;电动;多旋翼 | 16000 | 非通用 |
附件3:安徽省植保无人飞机试点生产企业承诺书
本企业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 试行)》、安徽省农机局印发的《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产销企业违规行为处理规范(试行)》及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补贴产品技术参数、配置、性能等所有指标与检测报告或企业提供的承诺一致。
三、补贴产品有固定的药箱安装位置和唯一匹配紧固件,一款机型能且只能匹配一款药箱;有操作人员身份密钥接入装置,能够做到经密钥连接后方可作业飞行;加装有飞行控制芯片、电子围栏、避障系统软件、作业飞行数据实时记录存储设备和施药作业系统,具备防重喷漏喷、防农药漂移功能,能够实现作业飞行可识别、可监测、可追查。
四、严格遵守《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企业售后服务承诺,主动处理纠纷,确保购机户利益。
五、建立了智能化管控平台,能够对所有产品的作业飞行实行远程实时监测、安全管控,且该平台已直接或间接接入中国民用航空局无人机云交换系统。
六、拥有健全的植保无人飞机操作人员培训考核体系,有较强的培训师资力量。企业负责对用户进行培训并考核,内容包含法律法规知识、安全飞行常识、基本操作技能、安全用药技术和突发情况应急处置等方面。相关培训证明资料妥善保存,以备检查。
七、已享受过补贴的植保无人飞机需要退、换货的,需提前告知当地农机部门,并按要求退还补贴资金。
八、主动配合各级农机部门完成违规处理、相关资料调取等工作。
九、因违反相关规定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本企业承担。
企业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安徽省植保无人飞机试点补贴对象承诺书
本组织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安徽省植保无人飞机试点及农机购置补贴等相关政策要求。已充分了解所购植保无人飞机的技术性能和使用风险。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对自主购置植保无人机所提供的相关申请资料和购机的真实性负责。
二、严格遵守国家空中交通管制、通用航空飞行有关规定等政策要求。植保无人飞机应严格用于规划区域内的植保作业,不超高、超速、超范围使用。
三、在申报补贴前,已按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完成实名登记或国籍登记。
四、主动配合各级农机部门完成实名登记验证、机具核验等工作。因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
组织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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