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按照“缩品目、控定额、促敞开”的工作思路,着力推进农业机械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机械化提档升级,兵团将继续缩减补贴机具品目和分档,科学、合理制定补贴额度,进一步扩大和明确敞开补贴机具范围。
(一)补贴机具种类。
2017年,根据农业机械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以及团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确定10大类28个小类64个品目作为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详见附件1)。补贴范围内机具在保证作业量前提下,全部实行敞开补贴。
已列入补贴计划并且是农业生产急需的机具,2017年因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申购者,如所购机具仍在本年度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可优先补贴,补贴标准按本年度补贴额执行。对于价格较低的机具不列入补贴范围。
(二)补贴机具产品资质
补贴机具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补贴机具应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
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差别分档、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兵团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按照农业部分类分档及最高补贴额、同档产品近三年平均售价、以及省域内补贴标准尽量保持一致等因素采取分类分档确定补贴额。同时,为体现公平,防止同档次内个别产品补贴标准过高,今年继续采取“定额与比例控制”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补贴标准,即实际补贴额度不高于30%的产品,按照定额进行补贴;实际补贴额度超过30%的产品,则按照该产品市场售价的30%进行补贴。
一般农机每档次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该档产品近三年平均售价的30%测算,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
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单独的玉米收割台和小麦联合收割机分别补贴。
兵团农机部门按规定统一向社会公布补贴额一览表和补贴额调整情况。具体补贴额度在《2017年兵团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档补贴额一览表》中查找。
四、补贴对象和补贴农机产品公布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组织和兵团职工,优先满足兵团范围内农机专业服务公司或合作社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需求。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指标不足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
每户团场职工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机具不超过5台(架,套)或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采棉机6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机具不超过50台(架,套)或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采棉机1200万元)。购买采棉机需经兵师机采棉办公室同意后再办理相关补贴手续。
补贴对象应到团场农机管理部门办理所有补贴手续,补贴政策实施操作过程与农机产品经销企业完全脱钩。
补贴对象在农机销售市场自主选择补贴产品购机。按照权责利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补贴农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二)补贴农机具产品公布
兵团农机化主管部门在年初公布的年度实施方案中公布补贴农机具产品类别和品目。
补贴农机具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在兵团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公布)不允许参与销售补贴农机具产品,所销售产品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其确定的补贴农机具产品经销企业的经销行为负责监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销售假冒补贴农机具产品的企业或个人一经发现即刻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补贴资金的兑付方式
2017年继续在全兵团范围内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团级审核、师级兑付,直补到卡”的兑付方式,即补贴对象自主全价购机后,将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有效购机发票及身份有效证件,报团场农机部门,团场农机部门按照“见人、见机、见票”等要求进行审核并整理好补贴对象购置补贴信息统计表和农机购置补贴发放名册,报送团场财务部门预审,团场预审无误后,及时报送师农机化主管部门、师财政(务)部门审核,经审核无误后,由师财政(务)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全额兑付到职工一卡(折)通账户或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账户(不得拨付个人)。
要切实加快补贴资金兑付和结算,补贴启动实施后农机化主管部门至少要按月提交相关资料,财政(务)部门按季组织兑付和结算,确保兑付和结算进度高于序时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