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市、县管理用户
1.修改密码。首次登陆系统必须修改密码,否则无法继续操作,请妥善保管并不定期修改密码,要专人负责。
2.必操作项。一是品目筛选,该项请选择全部补贴类别、品目,建议全部开通,审核状态为“待审”,自治区点击通过后方可操作;二是县管理设置“县资金控制”,可控制部分品目使用资金额度;三是县管理参数设置,通过基本设置模块,对确定7项参数进行设置,数据建议设置为最大化,其中《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有效天数在20-30天内选择确定;四是添加乡镇,通过区域管理模块进行添加乡镇,操作方式为,点击本旗县名称,获得区域码,之后点击添加乡镇,修改第7、8位数据,录入乡镇名称。
以上必操作项需要控制性设置的,需在盟市或本旗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中有规定,或有正式文件、会议纪要做依据,否则不应有限制。添加乡镇环节按序操作。
3.其中新闻模块内市、县管理有发布新闻权限。
(四)市、县操作用户
1.修改密码。首次登陆系统必须修改密码,否则无法继续操作,请妥善保管并不定期修改密码,要专人负责。
2.市操作。内设基本属于常规性查询性功能,需要操作时根据实际进行操作。
3.县操作。是本系统的核心环节,具体操作流程:
(1)申请录入。根据购机者补贴申请排序,通过申请管理模块下申请录入,分两步分别录入购机者信息、购机补贴信息。
第一步购机者信息填写:根据购机者实际选择个人、组织的购机者类型,户口标识码可不录入,头像可不上传,其他信息及身份证照片要务必根据实际准确录入、上传。
第二步购机补贴信息填写:查找产品条件根据实际选择;录入出厂编号、模糊录入生产企业名称后点击“查找产品”按钮,自动弹出厂家已分配机具号码(出厂编号前自动添加15是代表内蒙古行政代码);已选择的产品、机具大类、机具小类、机具品目、机具分档、中央财政应补贴、省级财政应补贴由系统自动弹出;录入最终销售价格后,根据“定额+比例”机制自动运算出实得中央财政补贴、实得省级财政补贴;市级、县级财政补贴根据当地实际自行录入。凡当地财政有安排专项的需全面录入系统操作。根据政策规定或资金使用,对省级财政补贴可启用或不启用累加;其他项目按序选择或录入。
(2)生成确认通知书、占用补贴资金。录入购机者、购机补贴机具信息后,信息为“待打表”状态,此时可点击生成确认通知书,并打印《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此时占用补贴资金;资金已使用完毕的无法打印,可继续按序录入申请;确认通知书右上角新增“县排序号”功能,作为旗县受理补贴申请与录入补贴辅助顺序的依据,凡不一致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应适时督查,防止“优亲厚友”。
(3)申请审核。逐户或全部选择进行申请审核,审核需录入审核意见,建议审核意见要全面、完整。
(4)申请结算、申请查询、解除冻结申请、结算查询、补贴率分析、补贴产品查询等均属功能性模块,与往年基本一致,请按序操作。
4.其中新闻模块内市、县操作没有发布新闻权限。
(五)县财政用户
1.修改密码。首次登陆系统必须修改密码,否则无法继续操作,请妥善保管并不定期修改密码,要专人负责;请沟通旗县财政局,若财政局不操作的由县管理用户代为操作。
2.确认结算。县操作用户提交的信息,需要通过该功能确认结算;该步骤请及时点击,作为各地结算进度依据进行绩效考核。
3.申请退货。已经提交结算的若发现问题,可通过申请退货功能退货,退货后不占用补贴资金,也无法返回重新申请结算。
(六)市、县浏览用户
1.修改密码。首次登陆系统必须修改密码,否则无法继续操作,请妥善保管并不定期修改密码,要专人负责。
2.内设功能均属浏览性,没有操作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