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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农计发〔2016〕14号
有关市、县(区)农业(农机)局(委、办):
为做好2016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农办机〔2016〕2号)和《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部分财政支农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22号)精神,经商省财政厅,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湖北省2016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农业厅
2016年5月6日
湖北省2016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指导意见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农办机〔2016〕2号)和《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部分财政支农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22号)要求,2016年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在适宜地区推进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为全面推进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规范、高效、廉洁实施,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试点区域、作业模式和作业质量
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区域主要为季节性干旱严重、土壤保墒能力差、全年不种植水稻的旱田。区域内农机深松作业应尽量集中连片,可适时在任意不影响后续作业的时期进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2016年全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具体区域和作业任务分配表见附件1)。
各试点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土壤类型、耕作制度和作业方式等要求,选用不同类型的深松机具,并因地制宜选择单一深松作业、深松作业+旋耕、深松作业+旋耕+播种、深松作业+免耕播种等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模式。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质量应符合农业行业标准《深松机作业质量》(NY/T 2845-2015),具体要求是“深、平、细、实”,即作业应打破犁底层,深度一般要大于25厘米,不超过35厘米;如果采用凿(铲)式深松机,相邻两铲间距不得大于2倍深松深度;作业后要做到田面平整、土壤细碎,基本无漏松,深浅一致,上实下虚,达到待播状态。深松后如进行下一项作业,深松整地机必须具有较好的合墒平整土地功能。
二、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2016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对象为具有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能力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或农场,具体由各试点县(市、区)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确定。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亩40元。各地应根据作业任务,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提供必要工作经费保障。
三、补助程序
补助程序应遵循“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依照以下步骤实施。
(一)确定作业地点。各试点县(市、区)根据作业任务,按照“同一地块三年深松一次”的原则,对本地区适宜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地块进行统筹规划,确定本年度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区域,细化分解到乡(镇)或村。
(二)选择作业对象。各试点县(市、区)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根据机具规模、作业能力、作业价格、信用程度等因素,采用公开竞争的方式确定承担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业田块和作业价格,并以公示栏、网站、电视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必须安装北斗深松作业监测终端,并主动接受自动监测。北斗深松作业监测终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与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北斗深松作业监测及服务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三)签订作业合同。取得作业资格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要与当地农业(农机)部门签订作业合同,合同中需明确作业地点、面积、时间、作业模式和质量、价格、费用、补助标准等内容。如作业田块是农户承包土地,农机专业合作社还应在当地乡(镇)政府的领导和协助下,与当地村委会签订作业合同,签订后的合同要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群众监督。承担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签订作业合同后,不得委托或转包给第三方。
(四)作业面积认定。取得作业资格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要按照合同要求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服务。如作业田块是农户承包土地,作业结束后,当地村委会要检查作业质量和面积,并在《2016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验收单(1)》(附件2)上签字确认。如作业田块是农机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由县级农业(农机)部门负责验收,并在《2016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验收单(2)》(附件2)上签字确认。同时,县级农业(农机)部门要负责统计审核本地区作业完成情况,填写《2016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汇总表》(附件3)上报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
(五)开展检查验收。县级农业(农机)部门可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各农机专业合作社完成的作业面积和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具体方法自行制定),并结合北斗深松作业监测终端的监测结果综合判定作业完成情况,最终确认达标作业面积和补助金额,并逐级反馈到当地村委会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同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省级农机部门对验收结果进行检查。
(六)兑现补助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县级农业(农机)部门编制《2016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附件4),县级财政部门据此及时拨付资金。各试点县(市、区)应将《2016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验收单》和《2016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等有关内容,在县级政府网站和部门公示栏、或农机化信息网等网站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