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各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可在农机360网补贴查询系统 点击查询
闽农机函〔2015〕920号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2015-2017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决定开展2015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企业填报。2015年10月22日前,企业完成网上归档信息填报,10月26日前书面证明材料寄达。
(二)专家审议。2015年10月29日前,组织专家组进行归档审议。
(三)公示。2015年11月3日前,通过福建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对归档审议结果进行公示。
(四)发布。整理公示结果,并按规定向社会发布。
二、产品资质
(一)填报归档的产品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生产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二)填报归档的产品应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的农机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应在2015年7月15日(含)以后。
(三)国家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等管理的产品应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且在有效期内。
(四)农业部或省级农机管理部门明确取消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产品或企业不得填报。
(五)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国家渔机所提供的检测报告。
三、填报范围
根据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公布福建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通告》,本批次我省归档的22个品目(见附件)如下:
1.旋耕机;2.种子处理设备(采摘、调制、浮选、浸种、催芽、脱芒等);3.油菜栽植机;4.地膜覆盖机;5.培土机;6.中耕机; 7.风送式喷雾机(含自走式、牵引式风送喷雾机);8. 半喂入联合收割机;9.花生收获机;10.果类蔬菜收获机;11.花生脱壳机;12.果蔬清洗机;13.果蔬烘干机;14.喂料机;15.水帘降温设备;16。简易保鲜储藏设备;17.网箱养殖设备;18.送料机;19.加温系统(含燃油热风炉、热水加温系统);20.沼液沼渣抽排设备;21.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22.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
四、企业填报方式
企业填报既要进行网上填报,也要同时进行书面填报。
(一)网上填报。企业应通过福建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网址http://www.fjam.gov.cn)的“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归档自助系统”(以下简称“归档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并上传推广鉴定证书、农机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和国家强制管理产品的证书(非国家强制管理产品不需上传)的扫描件电子版。
(二)书面填报。企业应将书面填报材料寄送至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具体地址见下)。书面填报材料按以下填报材料内容顺序装订成册,每款产品装订一册(胶装),所有书面证明材料用A4纸复印或打印,字迹清晰、容易辨认。书面填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 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材料封面和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确认表(网上填报完成后打印生成,信息确认表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企业印章)。为提高评审效率,若企业提交的产品归档信息已 在生产企业所在地成功归档并得到所在地省级农机管理部门的盖章确认,可简化评审手续;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3.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农业用北斗终端除外,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4.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农业用北斗终端除外,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和检验报告(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5. 国家实施强制管理产品的证书及其附件(非国家强制管理产品除外,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