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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农机办函〔2015〕46号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中心,省农垦集团总公司:
今年,我省依据农、财两部实施指导意见,不断改革创新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政策上简政放权、删繁就简;品目上分类补贴、聚焦重点;操作上改革完善、规范实施;着力推进补贴政策实施的导向性、精准性、普惠性、稳定性、安全性。各级农机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响应,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大胆探索、改革创新,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现将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通报如下:
一、实施情况
2015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抓早动快、高点起步,省级实施方案、资金计划提早下发,市、县两级系统培训提前开展。各市农机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级实施方案,及时制定并下发本市实施方案及资金计划,研究确定重点品目实行敞开补贴,督导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制定县级实施方案。同时,各市、县(区)农机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地方主流媒体开展补贴政策宣传,组织基层农机管理部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积极营造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良好氛围。目前,全省107个实施县(区),100个县(区)已经开始实施。
(一)实施进度
截至6月9日,全省已实施补贴资金6854.51万元,占总补贴资金的12.49%(第一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4895.21万元,含上年结转4095.21万元)。延安、西安、渭南、汉中、宝鸡、铜川六市补贴实施较快,实施进度超过12%,其中,延安、西安两市实施进度超过20%。榆林、咸阳、安康三市实施进度稍慢,韩城市、杨凌区、商洛市实施进度低于2%。实施前十位的县(区)是:黄龙县、临潼区、安塞县、渭南市高新区、子长县、临渭区、甘泉县、榆阳区、渭南市经开区、城固县,其中,黄龙县实施进度已达100%。凤翔县、宁陕县、山阳县、洛南县、镇安县、柞水县、省农垦尚未开始实施(详见附件)。
(二)主要特点
较往年相比,今年各市(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局早,政策落实的各项措施也呈现出快、细、实、针对性强等特点。西安市工作经费保障到位,利用市级财政资金为基层添置硬件设备;咸阳市重点组织镇、街操作人员业务培训,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大;宝鸡市责任夯实,全市工作启动快;渭南市督导措施得力,开展多种形式服务群众;延安市注重结合实际,操作要求严格。韩城市责任下移,建立了街镇办理、市级抽查核实的工作新机制。其它市(区)也根据区域特点,不断调整完善措施,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三)存在问题
2015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明确所有补贴对象到当地政府确定的主管部门办理所有补贴手续,补贴政策实施操作过程与农机产品经销企业彻底脱钩。因此,较往年相比,补贴政策宣传内容多、任务重,补贴受理工作量增加,系统操作要求提高,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实施进度慢,区域不平衡。二是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滞后,政策咨询、质量监督等电话接通率低。三是个别县、镇操作人员对补贴政策把握不准,系统实际操作水平亟待提高。四是个别参数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数据信息进入补贴辅助系统,尤其是手扶拖拉机,配套动力超配、减配现象比较突出。
二、相关要求
今年是我省实行“分类补贴、先购后补”新机制的第一年,开好头、起好步,事关补贴政策的落实和我省农机化的发展,请各市(区)务必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抓紧实施,特别是尚未启动的县(区)要尽快启动、迎头赶上。
(一)加大宣传、积极引导
当前时值“三夏”农忙群众购机用机旺季,各市(区)要结合当地农业产业和农民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补贴政策的立体宣传,引导群众积极购机。重点做好辖区内县级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加强对县(区)补贴咨询投诉联系电话畅通情况的监督、指导和培训,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应答及时。重点抓好地膜覆盖、机械深松、节水灌溉、稻油机械化收种四大关键技术机具补贴,助推我省关键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