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督查方法
采取面上督查和深入实地调查相结合,并以实地调查为主的方式进行。一是座谈交流,听取市、县汇报,收集各地在运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操作方式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二是查看补贴手续办理现场,检查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查阅相关档案资料。三是入户核查,实地查看、核对农户购买的补贴机具是否与补贴系统相一致。重点抽查农用挖掘机、折腰式方向盘拖拉机、水稻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茶叶加工机械、田园搬运管理机、颗粒饲料压制机、粮食及果蔬烘干机、等离子处理机、甘蔗种植机等补贴额度大、新增品目且数量较大的机具,当年当地已办补贴的上述每类机具要重点抽查。四是走访农机经销企业,实地查看经营场所。
四、督查时间
7月15日至7月25日,督查工作时间约5天左右,具体时间由各组自主确定。
五、督查分组
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督查工作由局领导亲自挂帅,从各处室、直属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督查小组。人员分组及分工情况如下:
第一组 组长:黄铭福 成员:黄志华、陈雷明 负责:贵港市
第二组 组长:李一洪 成员:莫 波、陆干温 负责:南宁市
第三组 组长:黄汉全 成员:黄晓斌、罗朝东 负责:桂林市
第四组 组长:江垣德 成员:郁正堂、农增韧 负责:百色市
第五组 组长:蒋国鸿 成员:黄菊芳、张秀云 负责:柳州市
第六组 组长:冯光伟 成员: 劳 东、黄文莲 负责:来宾市
第七组 组长:林宏明 成员:李建茂、蒙承陆 负责:崇左市
第八组 组长:刁其朗 成员:范雨航、陈祖良 负责:玉林市
第九组 组长:廖树锋 成员:黄深凤、吴英满 负责:北海市、防城港市
第十组 组长:黄荣忠 成员:劳海宁、欧 玫 负责:梧州市
第十一组 组长:范军灿 成员:李秀姣、赵 奔 负责:贺州市
第十二组 组长:黄卡林 成员:李志农、杨华群 负责:钦州市
第十三组 组长:陈世凡 成员:庞少欢、刘腊银 负责:河池市
抽查县份由各组自主确定。原则上要求不再安排到去年下半年专项督查过的县份。但去年和今年以来反映问题较多的县必须抽查
六、督查的相关要求
为确保本次专项督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提出以下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督查工作是促进全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整体推进的重要举措,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强化监管、推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实施的有效途径。各处室、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抽调的相关人员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高度负责,督查前要认真学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相关文件及资料。
二是注重方法、落实职责。本次督查工作时间紧、内容多,各组要抽查2个县(每个县2个乡镇、每个乡镇2个村)、30个购机户、电话抽查5000元以上的补贴机具40台(名单由各市农机局提供)、4-6个经销商(所督查的市、县辖区范围)。督查工作要认真细致,结合督查内容,进行组员分工,落实专人收集相关资料。要认真查阅各种资料和卷宗,做好记录,填报有关表格,真实掌握好第一手资料。抽查结束后,请各组于8月5日前将各组汇报材料及表格送局购机补贴监督办汇总。
三是严肃纪律、督促整改。督查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工作,认真听取基层农机部门、购机农户和经销商的意见建议。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遵守廉政纪律,厉行节约,不给基层增加负担。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问题处理职责,不走过场,发现存在问题,及时通报并与市、县农机局共同研究处理。
附表1:广西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督查情况表(格式) 点击下载
附表2:广西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经销商督查情况表(格式)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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