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经局党组研究决定,2018年自治区农机工作会议定于2月11日在乌鲁木齐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四次全体会议、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总结2017年全区农机化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交流各地好经验、好做法。
二、会议时间
2018年2月11日(星期日)上午10:30分(北京时间)会期半天。
三、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自治区农业厅十三楼视频会议室(乌鲁木齐市胜利路157号新农大厦13楼会议室),地(州)分会场设在各地(州)农业局视频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
1.主会场:自治区农业厅领导,自治区农机局在家党组成员以及各处室站负责同志。乌鲁木齐市农机局领导班子成员。
2.分会场:邀请各地(州)市分管领导参加,各地(州)市农机局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各地(州)农机推广站、农机安全监理所负责人参加。
五、有关要求
1.请伊犁州农机局就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塔城地区农机局就农机装备结构调整以及全程全面机械化推广,阿克苏地区农机局就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和棉花全程机械化推广等内容作大会交流发言(每个地州发言时间不超过8分钟)。
2.请各地于2018年2月9日前,将参会名单报自治区农机局办公室。伊犁州农机局、塔城地区农机局和阿克苏地区农机局请于2月9日前将交流材料电子版报自治区农机局办公室。
联系人:刘治文 手机:15809081880
联系电话:0991-43314509、4328990(传真)
邮 箱:xjnjbgs@163.com
附件:自治区农机工作会议报名回执点击下载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