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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5年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18   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内容字号: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2025年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农办机发〔2025〕468号


有关市农业农村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5〕9号)、《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高质量实施2025年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的通知》(农机装〔2025〕72号)和辽宁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辽财指农〔2025〕236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25年深松作业补助工作,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辽宁省2025年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5年6月18日

辽宁省2025年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改善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以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为方向,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为路径,以农机作业补助为抓手,以社会化服务为手段,凝聚政府推动和市场拉动的力量,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农机手和农机服务组织的积极性,科学高效地推进深松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

二、目标任务

2025年,我省深松作业任务面积409万亩,安排在12个市的38个县(市、区)实施,作业补助计划任务面积(见附件1)和补助资金已下达各县(市、区)。鼓励各市、县(市、区)超省下达计划完成本年度深松作业补助面积。

三、实施条件

以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为目标,支持在适宜的旱作耕作区开展深松作业,促进构建合理耕层、增强土壤蓄水能力、提升苗期追肥效果,改善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各地要将深松作业补助任务资金向保护性耕作实施区域倾斜,优先支持在实施保护性耕作的地块开展深松作业,通过政策同向发力不断提升保护性耕作丰产增产效果。

四、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自愿实施深松作业的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机作业者。

(二)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资金每亩作业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25元。各市综合考虑本地工作基础、地理条件、技术模式、成本费用等因素,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具体补助标准。

五、实施要求

(一)作业模式。主要采取单一深松或复式联合深松作业技术模式,以大面积单产提升为出发点优化技术模式,努力强化深松作业在单产提升方面的效果。要根据土壤状况、气候和自然条件、耕作制度、农艺要求和机具配备等实际情况,按照节本增效、保障作业质量和提升实施效果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具体技术模式、作业时间和作业周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在春季、苗期或秋季进行,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深松作业补助。鼓励保护性耕作与深松作业配套实施,为确保顺利完成目标任务,应优先支持春季、苗期深松作业,保护性耕作实施地块的深松作业模式要与保护性耕作技术要求相符合。

(二)作业质量。作业质量符合农业行业标准《深松机作业质量》(NY/T 2845-2015)。深松应能打破犁底层,深度一般应不少于25厘米;如果采用凿(铲)式深松机,相邻两铲间距不得大于2倍深松深度。作业后的地块要符合当地农艺要求,达到田面平整,深浅一致,无重松、漏松,确保作业质量和实施效果。

六、实施程序

(一)任务落实。各市要立足早谋划、早准备、早启动,在春耕前将年度任务面积下达落实到项目实施县(市、区),结合实际择优确定装备实力较强、经营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的实施主体承担作业任务,督促指导抓紧落实具体地块,引导机手与农户、地块精准对接。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提前与实施主体签订《2025年深松作业补助合同》,明确作业地块和面积、作业时间、质量要求及相关责任等,实施主体要按照补助合同开展深松作业,确保每块实施地块“有机可用”,于年底前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目标任务。

(二)核实验收。各市要指导县(市、区)制定具体的核实验收工作方案,明确作业质量标准和方法要求。在深松作业结束后,督促各县(市、区)尽快组织对实施主体开展的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全面核实验收,要做好作业补助地块查重工作,避免重复发放补助。实施主体在作业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应主动向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实施主体与县级农机主管部门签订的作业合同;实施主体在自有耕地或流转耕地实施作业的,应具有自有耕地或流转耕地的有效凭证;实施代耕作业的,代耕对象应对实施主体实施的作业面积、作业质量等情况以有效方式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等。验收申请材料不齐全、不完整、不规范、不按时的,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可不予组织核实验收。各县(市、区)要建立专门的补助工作实施档案,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资料、作业合同、核实验收手续、信息化平台数据等核实验收相关材料要完整齐全,留存备查。各市要及时对各县(市、区)核实验收情况开展全面检查,省将适时进行抽查。

(三)远程监测。要充分利用信息化远程监测手段保证深松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用于补助作业的深松作业机组必须安装信息化远程监测终端设备,将其作为作业补助核验判定的主要依据,通过监测终端核验判定补助作业地块面积实现全覆盖,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和质量,必要时可辅助人工或第三方开展核实验收。监测系统生产企业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生产、销售资质,及时提供有效的售后服务。各市、县(市、区)要加强监测系统生产企业的管理,确保满足信息化监测质量要求。要健全信息化远程监测相关管理制度,完善管理程序和内容,确保应用效果安全可靠、真实有效。

(四)资金兑付。补助资金实行“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付”。县级农机主管部门组织及时完成项目核实验收后,要通过互联网、公示栏等渠道,全面公开项目相关补助对象名称、作业面积、补助标准、作业地点、补助资金、作业面积判定方式等信息,公示期不得低于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兑付申请,确保按程序及时足额兑付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到人到农户部分应当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

七、实施进度

(一)2025年7月30日前。各市、县(市、区)印发公布年度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并及时报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落实计划任务面积,确定实施主体,完成作业补助合同签订等工作;抓住重要农时和有利作业时间,积极组织开展春季、苗期深松作业。

(二)2025年9月30日前。各市督促指导所辖县(市、区)尽快完成已实施深松作业的核实验收等工作,对已全部完成补助项目的县(市、区)要及时报请县级财政部门完成资金兑付工作。

(三)2025年12月20日前。各市督促指导尚未全部完成深松项目面积的县(市、区),抢抓有利作业时间,积极组织开展秋季深松作业,确保如期完成项目任务;尽快全面完成核实验收工作,及时报请县级财政部门完成资金兑付等工作。

(四)对于2025年春季、苗期已经实施深松作业的,符合作业质量和技术标准等要求,纳入2025年深松作业补助范围。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由县级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农机、财政等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发动、计划分配、实施区域和实施主体确定、监督检查、核实验收、资金兑付等重要事项的决策和落实。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增加深松投入,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各市是深松作业补助工作的管理主体,强化全过程监管,负责对县级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调度、督导检查和指导服务,健全责任体系,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各县(市、区)是深松作业补助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地深松作业补助工作负总责,全面落实工作任务,组织实施作业,做好技术指导、作业面积和质量核实、补助标准核定、资金兑付等工作,确保国家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加强服务保障。充分发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导向作用,支持购置大马力轮式拖拉机、深松机及深松联合整地机等,为深松作业提供装备保障。强化农机农艺融合,开展技术指导,推广适宜技术模式,组织举办各级各类技术培训、现场观摩、技术巡回指导服务等活动,保障技术应用落地见效。要用好高素质农民培育等项目,加大对农民群众、实施主体和基层干部的技术培训,规范机手作业,提高作业质量。不断壮大农机作业服务主体,鼓励服务组织开展跨区作业,提高机具装备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扩大技术应用面积。

(三)加强政策公开。各市、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深松作业补助政策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实施方案,细化补助政策具体支持对象、补助标准、实施要求、实施程序、实施进度等内容,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信息公开。加强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按规定做好拟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通过多渠道制作传播短视频、政策“明白纸”、手册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深松作业技术,解读作业补助政策,努力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加强政策协同衔接,做好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项目接续实施,避免支持内容和对象等方面重复领取补贴。

(四)加强监督管理。各地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各环节风险防控,严格实施全过程管理,坚决防止虚报补助作业面积、重复补助作业面积、降低作业标准、不符合实施条件、套取补助资金等问题发生。要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规范补助资金使用方向,确保专款专用,补助资金要及时足额拨付,杜绝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做好项目总结。各市要对深松作业实施基本情况、推进工作措施、实施经验成效、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存在问题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对没有如期完成项目任务的,要全面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于2025年12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2025年深松作业补助项目总结及《2025年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情况表》(附件2)。联系人:吴昊,电话:024-23448718,电子邮箱:wu23448718@163.com。

附件:1.2025年全省深松作业补助计划表

2.2025年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情况表

附件1

  2025年全省深松作业补助计划表

地区

计划面积(万亩)

全省

409

沈阳市

33

苏家屯区

8

于洪区

6

铁西区

2

沈北新区

3

新民市

5

辽中区

1

法库县

8

大连市

4

庄河市

4

鞍山市

7

海城市

2

岫岩县

2

千山区

3

抚顺市

1

抚顺县

1

丹东市

8

振安区

1

东港市

3

凤城市

4

锦州市

119

黑山县

85

凌海市

9

义县

25

营口市

3

大石桥市

3

阜新市

48

阜新县

47

细河区

1

辽阳市

12

辽阳县

6

灯塔市

3

太子河区

3

铁岭市

74

开原市

2

昌图县

67

调兵山市

3

清河区

2

朝阳市

74

凌源市

20

北票市

9

双塔区

2

龙城区

8

朝阳县

14

喀左县

1

建平县

20

葫芦岛市

26

兴城市

1

南票区

7

连山区

18

  附件2

  2025年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单位:万亩、万元、台

地区

计划面积

实施面积

验收合格面积

投入深松机数量

使用监测设备数量

下达资金

应兑付资金

已兑付资金

未如期兑付原因

全市合计










××县(市、区)










××县(市、区)










××县(市、区)










××县(市、区)










××县(市、区)










××县(市、区)










××县(市、区)










文章关键词: 辽宁 深松 补贴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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