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4日。【详情】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30至2023年1月5日。【详情】
关于做好2023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通知新农机办发〔2022〕29号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详情】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10日。【详情】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下达农业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农质标函﹝2022﹞66号)要求,我站组织编制【详情】
本次现场集中演示评价机具142台,通过58台,未通过84台(其中74台未参加演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详情】
2022年12月20日我省印发《关于对2021-2023年第五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违规投档有关农机生产企业进行约谈的函》对相关企业进行了约谈。【详情】
11家企业生产的20种产品通过推广鉴定(见附件1),核发推广鉴定证书。【详情】
加快2022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进度与资金结算,与财政部门及时沟通、协调,加强联合监管,及时按程序按规定兑付补贴。【详情】
8家企业生产的12个农机产品(见附件1)通过推广鉴定,准予核发鉴定证书。经审核,3家企业生产的9个农机产品更换推广鉴定证书(见附件2【详情】
6家企业,在河南省2022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过程中,存在投档违规行为。【详情】
经审批,核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见附件。【详情】
经我省对2022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投档产品进行形式审核和现场演示评价,现予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即日起至2022【详情】
现将2022年第五批通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农机产品予以公布(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见附件),准予核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详情】
25家企业的109种产品(见附件)通过农机试验鉴定,拟颁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现予以公示。【详情】
2021-2023年天津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三批)》,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3日-30日。【详情】
关于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相关工作培训的通知各有关农机产销企业:为贯彻落实农财两部和北京市关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有关部署要【详情】
21种产品(见附件1)通过天津市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核发推广鉴定证书。经审核,同意2家企业生产的9种产品更换推广鉴定证书(见附件2).【详情】
关于柴油机排放标准升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获证产品信息变更的补充通知农机化总站[2022]185号各有关单位:为做好柴油机排放标准升级农业【详情】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推介第二批特色经济作物适宜品种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与典型案例的函农机科〔2022〕132号各省、自治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