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家企业,在河南省2022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过程中,存在投档违规行为。【详情】
根据烟台市农业农村局调查情况,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其补贴产品经销资格,现予通报。【详情】
请涉及企业接到通知后,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于2022年12月23日前将自查整改书面报告报至我局,并进行书面约谈。【详情】
其他农机生产企业要引以为戒,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详情】
决定取消5个企业12个产品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格。【详情】
拟对农机购置补贴投档中18个涉嫌违规投档的产品提出处理意见(详见附件),并约谈相关企业。【详情】
为进一步稳定政策实施预期,保障购机者合法权益,允许在补贴资质有效期满前购置的无违规情形农机产品申请办理补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详情】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约谈采取书面答复方式。请有关企业对拟处理意见作出书面答复,并于2022年12月11日前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材【详情】
决定取消13个企业的21个产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格,对7个企业的7个产品暂停补贴资格三个月(详见附件)。【详情】
根据近期疫情防控要求,本次约谈采取书面的方式。请相关企业对拟处理意见作出书面答复,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盖章扫描件发送到jlsnjj@1【详情】
根据近期疫情防控形势,本次约谈采取书面答复的方式进行。请相关企业对照拟处理意见,于2022年11月23日前提供书面答复意见(盖章扫描件【详情】
我委按照有关规定对永康市正轮机械有限公司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投档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核实、约谈告知,经集体研究,现将处理情况通【详情】
根据近期疫情防控形势,本次约谈采取书面答复的方式进行。请相关企业对照拟处理意见,于2022年11月17日前提供书面答复意见(盖章扫描件【详情】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查处工作的通知》(渝农规〔2022〕1号)有【详情】
对13家企业16个产品违规投档行为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详见附件。【详情】
5家生产企业投档的14个产品,存在投档产品信息不符合投档要求、非补贴产品投档等违规行为。【详情】
吕梁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对重庆鑫源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巨之牧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违规行为处理的通报吕农服发〔2022〕101号【详情】
在调查中发现部分产品违反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详情】
我厅对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第二批投档违规企业和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开展了调查。经调查核实、企业约谈、集体研究,现将相关处理意见通【详情】
因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违规行为处理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相关企业自行承担。【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