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湖南名牌产品”——“国藩”牌组合米机检验18项指标,其中10项不合格! 湖南省金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是生产“国藩”牌组合米机的生产厂家,其于2010年3月4日销售152台组合米机、2010年11月11日销售200台组合米机给我公司用于出口泰国的共352台6NF-2.2同型号、同一车间生产、同一生产工艺流程的组合米机,与2010年11月11日配套组合米机销售的207台由娄底市朝阳电机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机3C认证2005010401144733非法无效,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与弄虚作假的欺诈行为。 (湘)质技监罚字【2011】第63号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落款日期为:2011年11月3日,内容写明:“对你公司成品仓库内的2011年8月4日批次的6NF-2.2/10#型谷物加工组合机,按标准进行了抽样、检验,共检18项指标,其中10项不合格,综合判定为不合格产品(NO:NW2011-004))。并作出没收该491台不合格产品的处罚决定。”、“经调查了解,你公司生产加工的491台2011.08.04批次的6NF-2.2/10#型的不合格谷物加工组合机,296元/台,货值金额合计为145336元。” 但对于销售给我公司用于出口泰国的伪劣机器却恶意撒谎、逃避责任,不处理问题,严重损害我公司的利益和伤害中国产品的国家形象。 湖南省金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仍然在湖南以外的一些省份享有农机购机补贴资格,我公司严重抗议!要求取消质量不合格且不诚信的该公司一切农机购机补贴资格,并追求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