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共计抽查100家农机生产企业,部分企业信息存在不规范等问题(见附件)。根据审核抽查发现的问题,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详情】
有40家生产企业存在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和补贴产品信息中相关信息不准确、不完善或不规范等问题,具体见附件。【详情】
在执行之日(含)后购置的机具(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按新补贴标准执行。【详情】
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补贴申请办理时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详情】
保持政策连续性,保护购机者利益,2022年12月15日(含)之前购置的机具执行原补贴标准,2022年12月15日之后购置的机具执行新补贴标准,【详情】
对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农机补贴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购机发票日期为准),补贴申请办理时限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详情】
进一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更加便捷高效实施,提高农户购机补贴资金申领满意度,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详情】
首次报送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前。【详情】
2022年12月31日之后将不再受理2021年度资质到期产品的补贴申请。【详情】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2023年5月31日为过渡期,2023年6月1日及以后生产并在集团申请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列入“三合一”办理范围的机具必须【详情】
对于2021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我市政策规定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农业机械(以发票日期为准),补贴申请办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详情】
为进一步稳定政策实施预期,保障购机者合法权益,允许在补贴资质有效期满前购置的无违规情形农机产品申请办理补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详情】
国四农机产品包括:配套柴油机升级国四的农机产品和新申请鉴定的国四农机产品。【详情】
2022年12月1日起,原鉴定合格的国三产品不得将所获证书用于申请购机补贴、政府采购和技术推广等相关活动”等规定,现就国四农机产品自主【详情】
对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申请办理时限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详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执行国四排放标准和实行“三合一”补贴办理的通知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有关企业,购【详情】
“国三”农机产品补贴申请办理时限。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申请办理时限延长至2023年5月31日(含【详情】
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第三阶段排放标准柴油农业机械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补贴申请办理时限延长至2023年5月3【详情】
《四川省2022年第三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投档产品形式审核结果的公告》的产品已于11月30日导入四川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详情】
对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补贴申请办理时限延长至2022年12月15日。【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