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农机排放标准升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工作,现就国四农机产品自主参与补贴机具投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情】
决定取消5个企业12个产品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格。【详情】
我委对上海市2022年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投档产品(国家补贴范围部分)中形式审核结果不予归档产品进行了调查核实【详情】
根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要求,现就国四农机产品自主参与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等事项通知如下:【详情】
公示时间自2022年12月9日起至12月13日止。公示期间,如对企业的产品投档存在异议,请于12月14日前,通过寄送有关材料反映情况。【详情】
现就国四农机产品自主参与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等事项通知如下:【详情】
为做好农机排放标准升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工作,现就国四农机产品自主参与补贴机具投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情】
根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要求,现就国四农机产品自主参与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等事项通知如下:【详情】
根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要求,现就国四农机产品自主参与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等事项通知如下。【详情】
经形式审核和公示,现将江苏省2022年第四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自主投档通过产品予以公布(见附件)。【详情】
根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要求,现就国四农机产品参与补贴机具自主投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情】
对2022年11月30日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但尚未投档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投档时限延长至2023年1月31日。【详情】
拟对农机购置补贴投档中18个涉嫌违规投档的产品提出处理意见(详见附件),并约谈相关企业。【详情】
为适应农机排放标准升级对农机产品的新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现就国四农机产品自主参与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等事项【详情】